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4,633,902.43元;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4,880,223.37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669,3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6,780,881.8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12%。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76,780,881.87 | 11,584,585.1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4,880,223.37 | 51,008,934.42 | -53,382,798.75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84,633,902.4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8,365,466.9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4,168,786.3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8,365,466.97 | ||
现金分红比例(%) | 104.99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 1,612,781,790.3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 7,553,372,966.1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21.3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 是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没有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