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 公告编号:2025-016 |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上午在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各项制度均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实施,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保证了公司健康良好的发展。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履行了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