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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始终坚持监督、服务并重的理念,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不断深化监督职能,聚焦政治定位,推动公司治理与“五篇大文章”落地有机融合。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㈠聚焦政治定位,促进政策落地

一是深入贯彻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推进“五篇大文章”的有效落地,开展相关执行情况的评估。开展绿色金融发展、业务全流程管理等方面评估,为推进绿色金融有序发展提出了具体建议;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和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为推进普惠贷款业务和客户规模持续增长,支持普惠小微企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重点评估消费者投诉、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销售适当性三方面管理情况,助力提升全行消保意识及纠纷化解能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一方面按照监管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自查和整改工作,听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现场检查意见书》和宁波金融监管局关于检查整改要求和年度监管意见等报告,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另一方面积极落实“坚守定位推进年”工作方案。根据“坚守定位”相关工作要求,确定发展定位、内部

机制、风险管理、金融产品与服务适配性四个维度,纳入“两会一层”履职评价体系,同时全面细化“坚守定位”考核内容,明确14项评价指标,赋以标准分值进行量化,确保激励约束机制到位。

㈡聚焦监督职能,深化全面监督一是会议审议机制运行良好。年度内,召开监事会及监事会临时会议7次,审议通过68项议案、听取70项议案和监督检查意见书的整改落实报告;召开监督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通过33项议案。通过各类会议,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审议了非公开发行债券、对子公司增资等资本类议案;审议各季的财务运行、关联交易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经营性议案。上述所有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全体监事认真履职,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发表审议意见,会后跟踪建议落实情况,确保审议效果。

二是全面参与相关重要会议。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参加董事会、行务会、行办会等各类会议,对公司经营重大决策进行实时监督。全体监事参与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监督各项重大决策过程。

三是持续开展专项监督评估。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监事会有序开展了对公司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关联交易管理、合规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运营、并表管理、压力测试、薪酬管理情况等13个专项监督评估项目,并出具了相关监督检查意见书,提出推进数字建设、增强监测能力、确保稳健经营、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提升关联方管理的系统管理水

平、强化日常管理督导、提升绩效考核准确性、持续细化信用风险压力模型等共32条意见建议。

四是优化完善履职评价工作。结合“坚守定位推进年”工作要求,优化完善了评价实施方案、评价标准、评价细则,确保履职评价公正公平并紧跟监管政策要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履职评价办法和评价细则等有关制度,结合具体履职情况,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履职评价议案提交监事会审议后,经股东大会通过,报送监管部门,确保监事会对“两会一层”履职监督有效执行。监事会对年度内涉及任职岗位变化的洪立峰监事长、王勇杰副行长、付文生副行长、章宁宁副行长等四位高管完成审计,落实履职监督。

五是推进全行重点检查整改工作。年度内,监事会组织召开“2023年度监管意见的监管评级整改”“提级检查整改”“代销业务专项检查整改”“监管检查前自查问题整改”等4次整改督查会议,召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员针对重点问题逐项讨论,敲实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抓实落地进度,确保重点问题整改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

㈢聚焦履职能效,优化工作制度

一是修订完善制度。根据相关政策及结合监管意见,对《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两个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合规性、可操作性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修订完善“两会一层”履职评价细则,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履职评价覆盖面持续延伸,使评价内容更加完整,表述更加详细、明确。

二是优化职工监事述职制度。执行职工监事向工会述职程序,确定每年四月向工会职能部门汇报工作。通过向全行员工报告的形式扩大报告范围,加大员工对职工监事的监督力度。

三是全面完成提级检查整改。针对监管部门提出完善履职评价工作、增加监督评估内容、强化职工监事述职等的各项意见,监事会高度重视,监事长部署制订整改方案,积极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同时完善相关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监事会监督职能的深度和广度。

㈣聚焦履职素质,加强学习交流

一是积极参与专业素质培训学习。监事会组织全体监事和监事会办公室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监事履行财务相关方面的职责与监管案例分析》《关于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解读》《公司法修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应对策略》等多场培训。组织监事参加省内城商行监事会组织的“商业银行监事会与监事长(监事)工作实务高级研修班”,参加市证监局组织的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学习了解相关领域国家政策与前沿知识,及时掌握监管动态信息,持续提升监事履职专业素养。

二是组织开展业务调研。监事长带队,组织外部监事、独立董事专程赴无锡分行及所属区域重点企业,对分行经营管理、区域经济发展、企业金融需求等开展调研工作,收集分行对监事履职的建议需求。业务调研与报告审议相辅相成,在多维度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全貌的同时,夯实了监督履职的基础。

三是完善内外沟通交流渠道。对内建立三办沟通机制,监事会办公室通过与董事会办公室、总行办公室及时收集公司各类经

营材料报告,报送监事查阅参考,并定期向监事报送阶段性工作简报,确保监事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外组织同业交流,参加省内城商行监事会年度工作研讨会,开展公司治理、监事会监督、经营活动方面深度交流;为提高工作实效、解决问题寻找思路。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㈠公司依法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决策程序合法,风险管理全面,未发现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在履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㈡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㈢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治理体系,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董事会及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履行了各自职责,严格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按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没有发现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㈣信息披露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除依法披露4次定期业绩外,还就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重要业务等事项发布公告,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㈤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合规、合理和可操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业务活动、管理活动和支持保障活动三大类型,有效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稳健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持续提升,各业务条线内部控制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现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缺陷。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资产质量保持良好,各项指标符合外部监管及内部管理要求,未发现重大违规和险情等情况。

㈥风险控制及管理情况

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董事会确定的风险管理计划,坚守“控制风险就是减少成本”的理念,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资产质量保持稳定。各项风险管理措施得到了有效贯彻落实,确保了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总体良好,不良资产率和不良贷款率仍处于较低水平,总体资产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贷款集中度风险和关联交易风险均在管理指标范围内;累计外汇头寸比例得到合理控制,不存在重大汇率风险;公司国别风险敞口较小,国别风险整体处于较低水平。

㈦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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