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5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亿元)。安永华明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其中,安永华明2023年度A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胜,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宁波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主要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卢百欢,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宁波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主要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斐,于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宁波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主要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公司拟就2025年度外部审计相关服务向安永华明支付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同意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