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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华内镜: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688212证券简称:澳华内镜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012,248.8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7,369,849.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4,665,2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25,581股后,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33,939,66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15,173.52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715,173.5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0.9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0,715,173.5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0.99%。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725,58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715,173.5240,376,175.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012,248.8857,854,368.1521,664,985.4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7,369,849.0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1,091,348.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3,510,534.1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51,091,348.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52.46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407,136,030.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1,872,889,223.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21.7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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