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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汉光: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5-009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96,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0,257,36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937,638.17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645,073,057.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484,482.06元,减去2024年度实施分配2023年度现金分红派发29,601,000元,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1,925,213.7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8,604,191.51元。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稳健的经营业绩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定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96,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0,257,36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度,公司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0,257,360.00元(含税),全部为年度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32.48%。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0,257,360.0029,601,000.0032,857,11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3,937,638.1795,416,807.29108,696,069.32
研发投入(元)55,154,513.8051,095,174.8450,359,380.50
营业收入(元)1,181,665,302.951,069,387,501.821,085,229,871.5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31,925,213.7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68,604,191.51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02,715,47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09,350,171.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02,715,47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156,609,069.1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4.69%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02,715,47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公司2023年末、2024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0元。

四、 其他说明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

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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