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193,651.8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8,404,473.8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77,598,125.68元,减去2024年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638,556.66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67,959,569.02元。减去2024年已支付普通股股利62,888,256.57元,2024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05,071,312.45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99,465,412.05元。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不超过299,465,412.05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以最新的公司股本数据测算,公司总股本为150,370,51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227,400股后的总股本148,143,110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8,147,190.90(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
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我们认为: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该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 能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