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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090号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

目录页次

一、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电话:+86-755-88605026www.zdcpa.com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090号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怡亚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怡亚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怡亚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090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怡亚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怡亚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怡亚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怡亚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深圳柯敏婵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培芳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专项报告第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4,311,272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69元。截至2021年7月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224,519,865.6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151,461.56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99,368,404.12元。截至2021年7月9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4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658,903,077.9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4,090,107.60元;于2021年7月9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202,791.7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6,610,178.60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37,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840,123.84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利息收入金额为人民币6,374,797.63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开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44250100000200004183、4000023329201219912、121908340110188、0039294103004601407和44301560045807220000专门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分别于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4日与子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专项报告第

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其子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户银行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邮件附件中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44250100000200004183716,346,978.6886,913.78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4000023329201219912387,668,599.299,123,103.37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121908340110188175,789,988.6033,618.31活期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0039294103004601407122,666,519.80596,488.38活期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44301560045807220000796,896,317.75---活期
合计2,199,368,404.129,840,123.84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根据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9,368,404.12元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变更后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产业园公司变更为山东产业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南产业园公司,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并未改变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重大变化。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

专项报告第

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予以调减,目的是一方面可以取得国家战略级政策性信贷支持,同时提升募投项目的资金自筹比例,一方面也可以用等额调减的募集资金补足“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自筹投入资金,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及投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影响该项目达产后的产能目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本次调整“数字化转型项目”拟增加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7,674.98万元,主要用于软件及设备购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减少人民币17,674.98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以产业政策性融资和自有资金投入予以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本次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金额本次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113,959.7271,634.70-17,674.9853,959.72
数字化转型项目35,440.5512,266.6517,674.9829,941.63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705,248.8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销户的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账号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44250100000200004183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4000023329201219912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121908340110188已销户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44301560045807220000已销户

专项报告第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7月31日。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专项报告第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199,368,404.1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6,610,178.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58,903,077.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1,021,549,000.00539,597,178.68503,250.44364,162,395.8267.49不适用---------
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552,836,100.00387,668,599.29106,371,453.36320,356,777.0682.64不适用---------
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250,685,900.00175,789,988.60---465,269.190.26不适用------
数字化转型项目174,929,000.00299,416,319.8019,215,080.16176,508,341.2058.952025.7.31---------
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0796,896,317.75520,394.64797,410,294.64100.06------------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2,800,000,000.002,199,368,404.12126,610,178.601,658,903,077.9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募投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在前期虽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宏观环境因素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报建、审批、用工等环节受到一定程度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募投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建设进度不及预期。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专项报告第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是在上海临港洋山保税港区的自有土地新建仓储物流基地,旨在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随着外部宏观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前期在上海金桥、洋山港等地区建立了仓储物流中心,经过多年建设经营,目前运营情况良好,已基本能满足公司在当前环境下的业务运作需要,在此情况下,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慎重论证评估,终止了“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64,090,107.60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1,463,626.89元,公司拟申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人民币65,553,734.49元。该募集资金于2021年11月10日置换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11月11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6日归还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6月14日归还0.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8月23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9月2日归还0.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1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5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6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1月13日归还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2月27日归还0.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3月7日归还0.0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5月24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7月27日归还0.0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8月1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2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8月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2日归还0.6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10月30日归还0.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11月27日归还0.6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12月26日归还0.0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月8日归还0.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5月28日归还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6月25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7月19日归还5.9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专项报告第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9月29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0月29日归还0.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1月5日归还0.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2月10日归还0.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2月26日归还0.1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1月8日归还0.2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1月21日归还0.4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2月26日归还0.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3月6日归还3.49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于2025年3月12日归还0.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3月26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705,248.8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12月31日,“数字化转型项目”仍按计划实施,其募集资金也在正常使用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根据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9,368,404.12元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变更后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产业园公司变更为山东产业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南产业园公司,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并未改变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重大变化。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予以调减,目的是一方面可以取得国家战略级政策性信贷支持,同时提升募投项目的资金自筹比例,一方面也可以用等额调减的募集资金补足“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自筹投入资金,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及投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影响该项目达产后的产能目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不属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重大变化。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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