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5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25,460.00万元。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46,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46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80.0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25,1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与不含税发行费用683.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776.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4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665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76.67万元,其中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976.67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8,874.7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金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 3301040160024863626 | 募集资金专户 | 70,195,826.51 |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 3301040160024863188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金城支行 | 10467000000417268 | 募集资金专户 | 118,551,619.40 | - |
合 计 | 188,747,445.9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4,776.9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76.6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76.6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集智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7,096.91 | 17,096.91 | 5,976.67 | 5,976.67 | 34.96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电机智能制造生产线扩产项目 | 否 | 7,680.00 | 7,680.00 | - | - | -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4,776.91 | 24,776.91 | 5,976.67 | 5,976.67 | 24.1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截至2024年10月22日止的自筹资金投入4,357.08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4]10248号《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874.74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