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债券代码:123245 债券简称:集智转债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董事会将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 身份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孙玮 | 项目合伙人 | 2011年 | 2011年 | 2011年12月 | 5年 | 8 |
杨攀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7 年 | 2015 年 | 2022年9月 | 3年 | 3 |
陈晓华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01年 | 1999年 | 2020年11月 | 4年 | 7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7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4.00万元,关联方资金占用审计1.00万元,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计5.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0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5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7.00万元,关联方资金占用审计1.00万元,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计1.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6.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