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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文投: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景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安景文)2024年度,本人作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安景文,男,70岁,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博导。曾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院长,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家联合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性说明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2024年,公司召开16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安景文161616004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积极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及议案背景,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负责地提出建议。经审慎研究论证,本人2024年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不涉及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年2月5日审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4月25日审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4月29日审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5月30日审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8月30日审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10月30日审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2024年12月13日审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年1月24日审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3)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年4月25日审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7月18日审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议案》《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议案》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议案》《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议案》
2024年7月22日审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2023年度绩效分配的议案》《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分配的议案》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2023年度绩效分配的议案》《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分配的议案》
2024年10月10日审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出售资产、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计提减值准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债务融资计划、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子公司债务转移、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计划,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年报编制期间,本人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开展了以下工作:

1.在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听取管理层汇报,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的基本经营情况。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会计政策、报表编制情况的汇报。

3.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未发现与管理层汇报不一致的情况。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公司治理方面,在各项会议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资料,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主动了解投资者关注问题,积极与公司业务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时识别可能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部审计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通过现场交流、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与管理层进行事前了解和沟通,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帮助独立董事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推动加强独立董事的指导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通过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

意通过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条款设计合理、客观,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为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议案》《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

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决定继续聘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核,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认为张贵芝女士具有履职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

公司聘任张贵芝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相关法律、《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上述各项议案,本人均就相关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有关薪酬考核、股权激励计划等工作,符合公司制度、行业规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

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

2024年,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恪守独立、审慎的履职原则,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2025年,本人将始终恪守独立董事职业准则,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明确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不断提升公司董事会的透明度,以专业能力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本着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长期以来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

独立董事:安景文2025年4月8日

(此页无正文,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安景文:

2025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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