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崔松鹤)2024年度,本人作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本人崔松鹤,男,55岁,曾任大庆市国家安全局内勤干部,大庆市北方期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大庆市建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京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阿尔法企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顾问,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2022年10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性说明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崔松鹤 | 是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4 |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积极了解公司整体情况及议案背景,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负责地提出建议。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出席审计委员会7次,对公司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修订《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事项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年,本人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出席2024年提名委员会1次,对公司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
2024年,本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出席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对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绩效分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分配等事项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出售资产、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计提减值准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债务融资计划、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子公司债务转移、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本人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年,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行业意见,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在公司治理方面,对于公司提请上会的各项议案,事先进行详细的阅读,并积极查阅相关资料,认真研判各项议案的合规性,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业务经营情况等进行沟通确认。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召开董事会相关会议前,及时主动地提供会议材料。材料内容准确详实,对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全力支持,充分保障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履行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的职责,帮助独立董事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推动加强独立董事的指导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关联交易条款设计合理、客观,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为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议案》《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报告和相关议案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决定继续聘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核,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认为张贵芝女士具有履职的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公司聘任张贵芝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相关法律、《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上述各项议案,本人均就相关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有关薪酬考核工作,符合公司制度、行业规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重并提高对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5年度,本人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崔松鹤
2025年4月8日
(此页无正文,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崔松鹤: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