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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7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修订)》 深证上( 2024〕34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12月修订)》 深证上( 2023〕114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深证上( 2022〕25号)等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以及部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应项目的80%、8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及收款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成立以来,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 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 公司法》 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其职能主要围绕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核心目的是保障股东权益。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安排和监督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上述三个专门委员会均对董事会负责。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管理层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行为和效果进行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承担监督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和下属子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一体”是指公司高端特色制造板块,定位为未来的主体业务;(“左翼”是指农机流通板块,定位为基石业务;(“右翼”是指公司农机与三农产业链创新服务板块,定位为积极培育与孵化业务。

3、人力资源

公司在人力资源的配置、招聘、薪酬福利、培训、绩效管理、晋升、职业规划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体系,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比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和降职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了相关的专业人员。

4、社会责任

公司继续一贯坚持优良作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公司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建立了以( 公司章程》为基础、涵盖公司运营各个层面的全套内控体系,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人才为根本,以科技为支撑点,以国际先进的产业与产品标准为基准,着眼于公司快速、健康、持续地发展。公司积极从事环境保护、公益事业,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协调,达到和谐发展的目的。

5、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多年的文化积淀,构建了一套涵盖企业愿景、企业精神、企业宗旨、经营管理理念等内容的完整企业文化体系。公司积极开展

各种形式的企业文化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不定期开展的运动会及其他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将企业文化理念扎根到基层之中,在公司内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开拓创新、团队合作的良好精神风貌。

公司通过落实企业文化和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员工个人发展的实现,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6、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 资金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规定》等制度,做到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形成了重大资金活动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规范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效益。

7、成本核算和费用管理

公司制定了( 会计核算制度》,建立了申请、审批、付款等方面的主要控制流程,合理设置业务部门与付款部门的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对成本核算和费用报销的流程、期限、审批、付款、会计处理等环节的控制。

8、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分工和审批权限,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借用、调拨、处置等都作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和不定期抽查,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一系列标准,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以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9、销售业务

公司设置了从事销售业务的相关组织机构,对相关岗位均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公司的( 核心制度汇编》在销售定价,客户信用调查评估,销售合同、销售订单的审批、签订,赊销审批与办理发货,销售发票的开具、管理,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货物销售退回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销售折扣的

制定、申请和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措施。

10、财务报告公司制定了( 会计核算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审批、会计业务处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等主要控制流程,合理设置了财务报告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明确了会计核算、报告编制、复核、审批的控制程序及职责分工。

11、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包括治理层与管理层的沟通、经营目标的下达、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下达、主要业务流程信息的传递等。公司在岗位职责说明文件对各岗位的职责及沟通对象进行明确规定,各岗位对其工作成果负责,按照权限上报相关领导。同时,公司建立了与外部咨询机构、审计机构等的沟通机制,乐于接受对公司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有益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与财务会计相关的信息系统,包括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交易、事项和情况,对相关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履行经营管理责任的程序和记录,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能够与其业务流程相适应。

12、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流程;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所有应当披露的信息通过深交所指定的网站、报纸予以公开发布,并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原则,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能够公平地获取相关信息。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合同签署、销售收款控制、成本费用控制、资金支付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00%,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1.00%但小于3.0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3.0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0%,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0.50%但小于1.5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1.5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②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③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①未依照我国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

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00%,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1.00%但小于3.0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3.0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0%,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0.50%但小于1.5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1.5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判定。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5CDAA1B0189),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公司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其他内部控制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通过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或沟通,结合日常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业务经营和管理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日

陈国星陈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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