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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及资质条件

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99年1月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事务所从业人员2898人,其中,注册会计师804人,有3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报告。本所合伙人有187人。

2024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89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代码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39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26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35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C29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兆春,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

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津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3)签字注册会计师:苏龙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4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4次,累计涉及58名从业人员。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工作方案

在2024年报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制定了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财光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

金融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拥有包括税务、信息系统、估值等多领域专家支持团队,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四、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兴财光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合计4.28亿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公司认为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行为规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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