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应收款项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为减少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风险,加快应收款项的清欠、回收,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汇和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和富”),要求深圳汇和富偿还债务并赔偿逾期违约金。经诉前调解,前述双方于2024年4月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减免深圳汇和富因欠付债务涉及的对应违约金和债务本金1,000万元,减免之后的欠付债务2287.35万元由深圳汇和富分期偿还,2024年12月31日前分四期分别偿还5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和400万元,2025年3月31日前偿还剩余787.35万元。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并由龙华区人民法院签发的《民事调解书》(〔2024〕粤0309民初5652号)确认本次债务重组的法律效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关于部分应收款项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债务重组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深圳汇和富回款1,600万元,深圳汇和富尚有
687.35万元欠款尚未支付。该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约7
43.68万元。为促成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经双方协商,公司同意债务金额不变,清偿最终期限由原定的2025年3月31日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同时深圳汇和富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于202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款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的还款期限调整未改变原债务重组协议的核心条款,不涉及债务减免等实质性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所涉及剩余款项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款项拨付日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深圳汇和富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