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林)
本人作为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章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专业。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于北京科技大学从事师资博士后研究工作;2012年1月至今历任北京科技大学新材料技术研究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3年1月至今任湖南省冶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5月至今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全年13次董事会会议全部亲自参加,没有一次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同时列席了3次股东大会。对所有提交审议的议案,始终坚持会前仔细研究文件材料、会中积极提问讨论、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的三步审核原则,特别是对关联交易等重点议案,逐项对照公司章程和监管要求进行合规性检查。经过系统核查确认所有议案审议流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对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会议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章林 | 13 | 13 | 0 | 0 | 否 | 3 |
(二)主持/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共主持了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参与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不存在缺席情况。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形成了有效的监督体系。各委员会通过调研行业动态和公司实际
情况,提出的改进建议(比如优化管理架构、防控投资风险、升级内部流程等)经过讨论后落实,让公司决策更符合发展需要,风险防范能力也得到加强,整体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会议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提名委员会 | 1 | 1 | 0 |
战略委员会 | 1 | 1 | 0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4年,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四)与内审部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2024年我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保持持续关注,认为公司内审部有效履职,按要求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我与公司聘请的IPO审计机构及年报审计机构保持沟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我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4年,我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现场调研走访等活动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及时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信息。
(七)其他情况本人在2024年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和审阅,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与预计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情况经询问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管理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注册会计师,并根据IPO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本人认为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认为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督促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公司的内部控制
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客观、公正和专业地出具审计报告,以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至此还未发现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薪酬情况
2024年4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确认公司拟定2024年年度
薪酬方案相关事项,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情况2024年,公司未有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需审核。
(八)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未发现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本人任期内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以独立、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行业发展分析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献计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审慎、勤勉、认真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和精神,持续关注公司的战略规划、科技研发、持续发展,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向公司提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专业意见,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层专业化运作水平提升,促进公司技术研发水平提升,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章林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