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作为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天钛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天钛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4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41号),公司于2024年11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23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49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31.77万元。截至2024年11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170003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6,230.00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减:发行费用 | 7,498.23 |
募集资金净额 | 58,731.77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1,990.63 |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47.63 |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 17,589.88 |
其中:置换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 4,893.93 |
置换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 486.33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12,160.02 |
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 49.60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30,0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 13,180.15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内部流程逐级申请,并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负责登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及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状况。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4年11月,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中航证券及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
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4年度,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万元) | 存款方式 |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 | 86070211000001633 | 7,434.44 | 活期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 | 66050078801700002014 | 5,006.41 | 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 8111601011000736443 | 729.47 | 活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蔡锷路支行 | 368030100100197966 | 9.83 | 活期 |
合计 | 13,180.15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53,802,6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中信银行麓谷科技支行 | 大额存单 | 固定利率型 | 5,000.00 | 2024-12-20 | 2.15% |
浦发银行长沙东塘支行 | 大额存单 | 固定利率型 | 5,000.00 | 2024-12-20 | 2.15% |
湖南银行常德鼎城支行 | 大额存单 | 固定利率型 | 10,000.00 | 2024-12-20 | 2.20% |
兴业银行长沙蔡锷路支行 | 大额存单 | 固定利率型 | 10,000.00 | 2024-12-20 | 2.15% |
合计 | 30,000.00 |
注:上述产品为可转让大额存单,可随时进行转让,流动性较好。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联席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中航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
金融凭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电汇、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含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联席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中航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天钛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1100031号),认为: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联席保荐机构核查工作中泰证券、中航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金天钛业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联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金天钛业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金天钛业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超陆杨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捷陈懿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6,23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053.9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053.9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端装备用先进钛合金产业化项目(一期) | 否 | 74,459.68 | 48,731.77 | 48,731.77 | 7,053.95 | 7,053.95 | -41,677.82 | 14.4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 否 | 3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04,459.68 | 58,731.77 | 58,731.77 | 17,053.95 | 17,053.95 | -41,677.8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具体详见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具体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具体详见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