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说明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嘉之宏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标的资产应当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和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标的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印制电路板的表面贴装(SMT),产品全部为柔性电路板及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显示模组。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3982 电子电路制造”。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业务属于“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2 电子核心产业”之“1.2.1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根据国
务院颁布的《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标的公司业务属于“1.2电子核心产业”之“1.2.1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之“3982 电子电路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标的公司产品单层、双层及多层柔性板被列为“第一类 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5.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
因此,标的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4月修订)第五条中的“(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符合科创板行业定位要求。
2.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与上市公司属于同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和服务以“多品种、小批量、高层次、短交期”为特色,致力于满足客户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的需求,提供从样板生产到批量板生产的一站式服务,满足客户从新产品开发至最终定型量产的PCB需求。公司业务涵盖样板、小批量板和大批量板,是行业内为数不多可以为客户提供从样板到批量生产一站式服务的PCB企业。公司技术能力全面,产品种类丰富,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多样化的产品,种类覆盖了HDI板、高频板、高速板、厚铜板、金属基板、柔性电路板、刚挠结合板等多种特殊工艺和特殊基材产品。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印制电路板的表面贴装(SMT),产品全部为柔性电路板及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显示模组。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与上市公司属于同行业。
3.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
(1)标的公司柔性电路板业务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形成了重要补充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印制电路板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刚性板、柔性板、刚挠结合板等,其中以刚性板为主,产品广泛应用于安防电子、通信设备、医疗器械、工业控制、汽车电子、轨道交通等领域。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印制电路板的表面贴装(SMT),产品全部为柔性电路板及相关产品,主要应用
于显示模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柔性电路板产能将快速提升,迅速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在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分散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符合公司长远的战略规划。
(2)客户资源及销售渠道共享,实现销售协同
上市公司下游应用领域广泛,拥有众多客户资源;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为同兴达(002845.SZ)、联创电子(002036.SZ)、深天马A(000050.SZ)、华显光电(TCL科技(000100.SZ)全资子公司)、联信康、帝晶光电等显示模组领域客户。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在产品和技术上侧重点不同,双方在市场和客户资源上并不完全重叠,存在较大的互补空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在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等方面形成积极的互补关系。一方面,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在柔性电路板市场的服务能力,并在标的公司与其主要客户稳定合作的基础上,带动上市公司其他产品在显示模组领域的拓展;另一方面,标的公司将借助上市公司的客户资源,进入更多客户的柔性电路板供应链体系。
(3)供应链整合,提升采购端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印制电路板行业,印制电路板行业均需要采购的铜材、金盐等原材料。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可以整合供应链采购,提升铜材、金盐等原材料的规模化采购数量,提升采购端的议价能力,降低综合采购成本。
此外,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可以共享采购供应链方面的管理经验,优化未来的采购管理模式,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健全完善标的公司采购流程和成本管控体系,进一步优化采购成本,进而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4)借助上市公司平台为标的公司赋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可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建立起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其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提升标的公司的企业知名度,有助于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标的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条和《上交所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特此说明。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