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ANHUI XINLI FINANCE CO.,LTD.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目 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 4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5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17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8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4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5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31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 36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7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9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8楼会议室。
一、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宣布会议开始。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大会宣读《会议规则》。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会议规则》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三、宣读《关于监票人和计票人的提名》。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提名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四、审议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1、《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13、《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工作人员向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发放表决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填写表决票、投票。
六、律师和监票人负责监票、收集表决票和统计现场表决数据。
七、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
八、接收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回传的最终统计结果。
九、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根据《公司章程》和《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是:凡是在2024年4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13项议案,无特别决议事项,议案5、7、9、10、11、
12、13还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5、本次会议设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计票人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监督和核查,并在《现场表决结果汇总
表》上签名。议案表决结果由监票人当场宣布。 6、会议主持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不得无故退场。
2、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议案一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持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是新力金融攻坚克难、转型升级,逐渐走上良性发展阶段的关键一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安徽省供销社决策部署和安徽省供销集团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经营质效更加稳定,结构调整更加稳实,规范管理更加稳固,呈现出“难中求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亿元,同比减少6.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6.32万元,同比上升9.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8.26万元,同比上升13.16%。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5次,针对公司定期报告、补选独立董事、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决议内容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 | 2024年3月20日 |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 |
第八次会议
第八次会议 | 作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确认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4月12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7月26日 |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14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18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 股东大会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4年4月11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 |
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2024年8月12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勤勉尽责,按照规定现场出席或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积极主动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补选董事等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保证了董事会工作的规范性,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对每位董事针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如实记录,并于会后由各董事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就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补选董事、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参考。
(五)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布了4份定期报告、52份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1至052)公告,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公司依据《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严控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在编写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股权协议转让等事项时,对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为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同时,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邮箱、召开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力争实现各方的良性互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三、2025年公司重点经营工作
2025年,公司全体员工将砥砺奋进、开拓进取,继续深耕优选行业,提升资产质量,调整业务结构,守住风险底线,持续改善基本面,推动新力金融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多元金融龙头企业。2025年要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改善基本面,做实做强上市公司。公司积极发挥平台优势,促进深度融合与协调发展,持续改善基本面。明确企业愿景和目标,要坚持自立自强、打造特色,发挥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市场营销,打造独具特色的服务模式,扩大服务客户,实现与客户共同成长。加强人才培养,强化财务管理,建设企业文化,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创新和改进。以更好业绩回报股东,维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二是:稳质量、增规模、促发展。确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规模增效益,
实现稳健发展。各板块要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动态研究政策导向、行业趋势,适应市场变化,适应行业改革转型要求,明确发展方向,努力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三是:细抓风险防控,实抓清收盘活。强化主动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理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源头降低客户信用损失风险,坚持风险独立评价和项目风险定价原则,精准评判项目,平衡项目风险收益。清收清欠工作要常抓不懈,强化大局意识,树立清收就是创效、处置也是增收的观念,向存量要效益,让存量资产发挥更大作用。四是:优化内控管理,加强团队建设。公司将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持续优化公司内控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内部各项流程,使各项制度更为科学、合理,增强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此外,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人才梯队培养,持续深化团队建设,引导人员的优化配置,强化骨干队伍培育,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是:推进党建引领工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保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公司落实落地。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议案二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14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程序和表决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 | 监事会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4年3月20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2024年4月12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4年8月14日
2024年8月14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4年10月16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工作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状况良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进行审阅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业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良好。2024年度报表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年度财务状况。
(三)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仍在履行的对外担保事项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披义务。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和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均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的担保计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虽存在个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但不影响实际控制目标,对财务报告目标没有构成实质性影响。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职能部室及负责人进行整改。
(六)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度,公司共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52份临时公告文件。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2025年监事会的工作重点
1、明确职责定位,提升监督实效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公正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加大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力度,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内控管理、风险管控等开展全方位的监督,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同时加强与董事会以及管理层、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公司决策科学化、风险防范常态化。
3、注重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最新政策法规的学习与培训,了解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新变化新要求,同时会继续注重内控建设、公司治理、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384.69万元,净利润9,412.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6.3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6元。2024年度对比上年度各项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增减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31,384.69 | 33,571.62 | -2,186.93 | -6.51% |
营业利润 | 14,039.09 | 14,786.58 | -747.49 | -5.06% |
利润总额 | 14,038.83 | 14,835.21 | -796.38 | -5.37% |
净利润 | 9,412.69 | 9,745.75 | -333.06 | -3.42% |
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16.32 | 2,849.66 | 266.66 | 9.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008.26 | 2,658.36 | 349.90 | 13.16% |
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6 | 0.00 | 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7 | 2.78 | 0.19 | 6.83% |
年末资产总额 | 404,882.30 | 410,934.13 | -6,051.83 | -1.47% |
年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06,047.69 | 103,976.09 | 2,071.61 | 1.99% |
年末归属母公司每股净资产(元/股) | 2.07 | 2.03 | 0.04 | 1.99% |
年末资产负债率(%) | 47.99 | 48.98 | -0.99 | -2.02% |
注:涉及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资料见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遵从各项基本假设前提,制定了公司2025年的经营目标。现将财务预算主要指标汇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前提假设
1、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社会经济环境因素无重大变化;
2、公司各项业务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3、无其他人力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4、不考虑重大资产重组影响;
5、公司正常持续经营。
二、主要财务指标预算
2025年度,公司计划完成营业收入3.45亿元;利润总额1.71亿元;净利润
1.12亿元;归母净利润3,500万元。
本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是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明确公司经营及内部管理控制目标,不代表本公司2025年盈利预测,更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公司融资情况、业务开拓和风险控制等因素,存在多种不确定性。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63,180.1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6,754,528.71元。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董事会提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本512,727,632股为基数,向2024年度现金红利派发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54,552.64元。2024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予以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2.9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最新修订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结合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状况,董事会提议: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和规模所需的审计工作量决定其酬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证天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的专业机构之一,总部位于北京,2013年12月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整体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9年6月名称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9662085K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267)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先生,出生于1964年10月,安徽庐江人,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浙江大学投资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中证天通首席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党组织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委员、资深会员,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北京市国资委聘任的市属国企外部董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曾在财政部会计
司工作近10年,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先后担任过领导职务,政策水平高,理论造诣深,专业经验丰富,先后主编《财务管理》《企业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制度详解及实用指南》《基本建设单位财务与会计》《新编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等200余万字专业著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共有合伙人62人,注册会计师37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8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45,415.45万元
2023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4,357.35万元
2023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4,563.1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 | 制造业 | C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F |
J | 金融业 | J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L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D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956.0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自2014年以来,每年购买了相关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0.00万元。中证天通计提了1,203.41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
管理措施1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丁鹏,2013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6月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为四方股份、钧达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禹金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4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7年,2016年至今为长城军工、钧达股份等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牛浩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7年7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2年3月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曾参加美亚柏科、丰原药业、长城军工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丁鹏1次,不影响目前执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丁鹏1次,不影响目前执业。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万元,共计92万元。
公司董事会拟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议案八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谨慎、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共三篇。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议案九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50,000.00 | 23,700.00 | 1、报告期内,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资金拆借额度未及预期,资金占用费相应减少;2、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或出售资产、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及为关联方提供贷款或担保的规模未及预期。 | |
其他 | 向关联方支付资金占用费、担保费 | 2,000.00 | 839.30 | ||
房屋租赁 | 300.00 | 232.19 | |||
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 | 1,000.00 | 60.22 | |||
为关联方贷款或提供担保(融资担保公司正常业务) | 20,000.00 | 4,350.00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关键管理人员 | 400.00 | 272.47 | ||
小 计 | 23,700.00 | 5,754.18 | |||
合 计 | 73,700.00 | 29,454.18 |
注:上述发生额涉及四舍五入存在尾差,下同。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明细如下:
(1)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2024年度发生额 | 定价方式 |
关联方
关联方 | 2024年度发生额 | 定价方式 |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192,000,000.00 | 协议利率 |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协议利率 |
(2)向关联方支付资金占用费、担保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 2024年度 | 定价方式 |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322,666.67 | 协议利率 |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 948,000.00 | 协议利率 |
(3)购买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采购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安徽省茶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及其子公司 | 农副产品 | 15,217.70 |
安徽省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子公司 | 农副产品 | 43,662.88 |
安徽省瑞丰农业化学有限公司 | 公司及其子公司 | 农副产品 | 26,633.95 |
安徽德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子公司 | 租车 | 530.97 |
安徽省瑞隆印务有限公司 | 公司及其子公司 | 印刷 | 12,456.72 |
安徽迎客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司子公司 | 农副产品 | 14,088.79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及其子公司 | 绿植租赁 | 24,935.85 |
②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供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 | 5,854.58 |
安徽德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 | 3,066.04 |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 | 2,971.70 |
安徽德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广德德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清收服务 | 13,373.89 |
安徽德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马鞍山德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清收服务 | 316,930.75 |
(4)关联租赁
①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期没有发生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关联租赁。
②公司作为承租人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续: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258,607.41 | 2,304,034.03 | 63,285.05 | 24,675.21 | 8,657,748.59 | 144,180.36 |
(5)关联方贷款
单位:元
关联方 | 贷款金额 | 贷款余额 | 贷款起始日 | 贷款到期日 | 收取利息 | 利率 |
安庆市皖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9,500,000.00 | 2022/11/18 | 2024/10/23 | 409,476.99 | 协议利率 |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3/4/26 | 2024/4/19 | 26,761.00 | 协议利率 |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4/06/18 | 2024/12/14 | 71,965.41 | 协议利率 |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23/5/9 | 2024/5/2 | 50,990.57 | 协议利率 |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23/11/2 | 2024/11/02 | 174,669.81 | 协议利率 |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24/1/25 | 2025/1/18 | 66,088.85 | 协议利率 |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4/4/10 | 2024/10/6 | 107,044.03 | 协议利率 |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24/4/19 | 2024/10/15 | 50,990.57 | 协议利率 | |
安徽德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3/11/30 | 2024/4/30 | 44,276.73 | 协议利率 | |
安徽德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4/1/11 | 2024/3/30 | 3,459.11 | 协议利率 |
注:定价参照非关联方贷款利率。
(6)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本期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 2024年度 | 定价方式 |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6,122,363.00 | 协议费率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72.47万元 | 227.51万元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5年预计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0 | 23,700.00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供销体系优势,深挖供销社业务资源,做好产业整合和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为农服务能力。 | |
其他 | 向关联方支付资金占用费、担保费 | 1,000.00 | 839.30 | ||
房屋租赁 | 300.00 | 232.19 | |||
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 | 1,000.00 | 60.22 | |||
为关联方贷款或提供担保(融资担保公司正常业务) | 20,000.00 | 4,350.00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关键管理人员 | 400.00 | 272.47 | ||
小 计 | 22,700.00 | 5,754.18 | |||
合 计 | 22,700.00 | 29,454.18 |
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87.51%的股权,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2019年7月经安徽省政府批复,同
意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改制为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9月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主营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不含棉花、粮食)、干鲜果品、日用杂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建材、普通机械销售;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商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系统商品进出口业务等,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涉及农资流通、农品产供销、再生资源、农村金融、园林绿化、房地产等领域。
(二)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是经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批准成立、由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84.2104%的综合产业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35,069.9748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公司关联自然人及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预计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正常业务运营需要且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预计将会在公司日常业务运营和业务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未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保证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2025年度,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拟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亿元)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及其控股子公司 | 13.6 |
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善小贷”)及其下属公司 | 0.2 | |
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手付通”) | 1 | |
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润”) | 5 |
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润”) | ||
安徽润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祥新能源”)及其下属公司 | ||
合 计 | 19.8 |
1、上述担保范围包括:①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担保;②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对其下属公司的担保。
2、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进行适度调配。
3、上述担保事项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原则上,担保期限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但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资产证券化业务(ABS)的担保期限、以长期
应收款质押融资的担保期限,以具体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到期期限、长期应收款的到期期限为准。
4、上述担保额度为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数额,公司将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2-615
3、法定代表人:杨斌
4、注册资本:81,666.6667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经营性租赁业务;租赁物残值的处理;租赁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租赁担保;转让租赁;信用担保;项目投资及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6、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德润租赁59.28%股权。
7、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润租赁总资产为223,816.85万元,负债合计为98,936.2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4,880.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4.20%。2024年度净利润为8,593.17万元。
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2-614
3、法定代表人:潘坤
4、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发放小额贷款;项目投资;财务咨询(除专项许可)。
6、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德善小贷56.51%股权。
7、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善小贷总资产为74,780.68万元,负债合计为6,176.3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8,604.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6 %。2024年度净利润为3,625.34万元。
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山海中心6A
3、法定代表人:马志君
4、注册资本:2,124.8256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及维护;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手付通100%的股权。
7、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手付通总资产为10,897.20万元,负债合计为2,737.9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159.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13%。2024年度净利润为1,412.13万元。
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四)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26号铭海中心4号楼-3、7-506
3、法定代表人:刘松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德润租赁持有天津德润100%的股权,公司持有德润租赁
59.28%的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天津德润59.28%的股权。
7、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津德润总资产为48,756.87万元,负债合计为24,953.8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3,803.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18%。2024年度净利润为1,694.96万元。
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五)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1705
3、法定代表人:李浩
4、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境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II类、III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6、持股比例:德润租赁持有深圳德润75%的股权,公司持有德润租赁59.28%的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德润44.46%的股权。
7、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德润总资产为62,282.03万元,负债合计为21,410.4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0,871.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38%。2024年度净利润为2,358.12万元。
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六)安徽润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安徽润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2-615-1
3、法定代表人:杨斌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
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持股比例:德润租赁持有润祥新能源100%的股权,公司持有德润租赁
59.28%的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润祥新能源59.28%的股权。
7、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润祥新能源总资产为1,011.11万元,负债合计为20.4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90.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2%。2024年度净利润为-4.62万元。
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上述批准的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除公司外的其他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计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年度担保计划,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议案十一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8亿元。
为便于贷款等具体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授信合同或协议、抵押协议、质押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授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汇报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2024年度所任职务和岗位工作业绩,按照相关制度要求,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姓名 | 职务(注)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孟庆立 | 董事长 | 68.65 | 否 |
刘 松 | 董事 | 0 | 是 |
董 飞 | 董事 | 46.12 | 否 |
赵定涛 | 独立董事 | 6 | 否 |
邵振安 | 独立董事 | 2 | 否 |
蒋本跃 | 原独立董事 | 4 | 否 |
说明:公司独立董事蒋本跃先生于2024年8月任期届满离任,独立董事邵振安先生于2024年8月开始任职。
二、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地位及公司经营业绩目标等综合因素,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方案如下:
1.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2.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整(含税)/年/人。
(2)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3)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
贴。
4、其他事项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及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无需考核;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发放。
(2)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上述薪酬方案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列席监事会会议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基本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其绩效奖金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5)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述董事的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孟庆立、董飞、赵定涛、邵振安已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回避表决,董事刘松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无需回避,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现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汇报如下:
一、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2024年度所任职务和岗位工作业绩,按照相关制度要求,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如下:
姓名 | 职务(注)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洋 | 监事会主席 | 40.56 | 否 |
姚倩 | 监事 | 13.55 | 否 |
邰一洋 | 职工监事 | 16.11 | 否 |
二、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方案如下:
(一)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绩效标准: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工资,不领取监事津贴。
(四)其他事项
1.公司监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无需考核;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发放。
2.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
缴。上述薪酬方案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基本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绩效薪酬参照上述方案执行。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述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项议案全体监事已在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回避表决,现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