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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泉新材”)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9月2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会议总计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及《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融租赁”)签订的《法人保证合同》(合同编号:MSFL-2025-3-0208-H-001-XW-DB-03),约定公司为广东可铭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可铭”)与民生金融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MSFL-2025-3-0208-H-001-XW)提供主债权为人民币229.5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广东可铭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70.4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担保余额为3,199.9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法人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被保证人):广东可铭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4、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的51%(450万元×51%=229.50万元)。

5、租赁期限:24个月,自起租日(含)起算,起租日为2025年4月7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全部租金、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执行费、代理费、手续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公告费、审计费、运输费、保管费、拍卖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以及法院判决认定承租人需要向债权人所承担的任何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8、保证期间:承租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少数股东担保情况

广东可铭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可铭少数股东舒刚、东莞市可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艺颖分别与民生金融租赁签订了《保证合

同》,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公司对广东可铭的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计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0.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5,800.07万元(全部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8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法人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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