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信达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为2021年0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信达证券原委派曾维佳女士、王卿先生作为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目前,王卿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确保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正常进行,信达证券现委派林斌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王卿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曾维佳女士、林斌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王卿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林斌先生简历:
林斌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现任职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融资事业部,曾先后参与台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华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天然气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新天然气非公开发行股票、三夫户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蓝润集团收购龙大肉食财务顾问、成都兴城人居CMBS等投行类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