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3证券简称:*ST威帝公告编号:2025-019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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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的,相关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市场化原则,确保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不利影响。?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新能源”)是控股子公
司安徽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法硅”)的最大客户,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表现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与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张何欢先生、郁琼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5年预计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截至2025年4月8日已发生额(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奇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2752.61~14349.56 | 98.68 | 1162.29 |
芜湖瑞泰智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60.00~182.00 | 1.25 | 135.58 | |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 8.00~10.00 | 0.07 | 1.077 | |
合计 | 12920.61~14541.56 | 100 | 1298.947 |
名称
名称 | 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0554555374T |
法定代表人 | 章红玉 |
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
成立日期 | 2010-04-22 |
注册资本 | 103,368.9839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安徽省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津南路226号 |
(二)芜湖瑞泰智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三)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 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投资;新能源供电系统和新能源路灯(含LED灯具)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工程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实际控制人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8.28%) |
关联关系 | 奇瑞新能源持有阿法硅16.9952%股份,系阿法硅第二大股东;奇瑞新能源总经理章红玉先生,担任阿法硅董事,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名称
名称 | 芜湖瑞泰智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0MA8Q1P041A |
法定代表人 | 徐珍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23-02-17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街道清水河路与纬二次路交叉口处南北角5号厂房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实际控制人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关联关系 | 该公司为阿法硅公司第二大股东(奇瑞新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名称
名称 |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0149408936T |
法定代表人 | 尹同跃 |
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以及比较定价的原则。若产品存在国家定价,则优先采用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产品价格将依据市场波动、市场供需状况、供货数量、供货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通过书面协议或合同来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阿法硅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公司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阿法硅能够借助奇瑞新能源的资源优势,减少供应链中间环节的利润分配,增大商务谈判的影响力。奇瑞新能源能通过车厂的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管理,实现供应链的垂直整合,能够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单位成本效益。奇瑞新能源将智能显示屏硬件产业链的多个环节纳入阿法硅业务范围,并采用成本优化模式,从而实现从原材料供应、生产制造到终端销售的全流程控制。
成立日期 | 2001-05-24 |
注册资本 | 200,9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8号楼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机动车改装服务;集装箱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创业空间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二手车经销(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实际控制人 |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00%) |
关联关系 | 该公司为阿法硅公司第二大股东(奇瑞新能源)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的,相关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市场化原则,确保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奇瑞新能源是控股子公司阿法硅的最大客户,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表现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与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