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4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8,434,985.31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4,359,741,486.55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428,176,471.86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22,662,641.33元。
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截止2024年12月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31日公司总股本1,707,362,663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147,253.2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90%。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4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4,147,253.26 | 0 | 170,736,119.3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8,434,985.31 | -775,403,654.89 | 853,215,790.98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322,662,641.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4,883,372.5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8,749,040.4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04,883,372.56 | ||
现金分红比例(%) | 420.28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未来业务发展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