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5股票简称:新疆天业公告编号:临2025-027债券代码:110087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天伟水泥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分别为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10,000万元、20,000万元,以及天伟水泥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1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共计为子公司45,0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目前,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5,687.6225万元,无担保费用。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事项概述及进展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28日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为提高日常管理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累计不超过270,06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75,48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含提供天伟水泥有限公司15,0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天伟化工有限公司37,5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借款担保额度可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计划为资产负债率超70%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194,58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含提供天辰化工有限公司171,6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借款担保额度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上述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无担保费用,也无需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的临2025-009《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日前,公司已与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华夏
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为天辰化工有限公司二年期10,000万元、14个月期20,000万元流动资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二年期15,000万元流动资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45,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天辰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798177840Y,成立于2007年3月9日,法定代表人周德立,位于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主要经营聚氯乙烯、烧碱、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09,948.50万元,总负债265,531.00万元,净资产144,417.49万元,资产负债率64.77%;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5,357.69万元,净利润-51,683.77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28,853.70万元,总负债305,594.06万元,净资产123,259.64万元,资产负债率71.26%;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9,859.30万元,净利润-21,249.78万元。
2.天伟水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09550143XP,成立于2014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丛龙成,位于新疆石河子北工业园区北十五路6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要经营水泥制造,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热力生产和供应,装卸搬运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87,453.35万元,总负债43,752.30万元,净资产43,701.05万元,资产负债率50.03%;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09.25万元,净利润8,633.93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98,078.73万元,总负债47,851.64万元,净资产50,227.09万元,资产负债率48.79%;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345.97万元,净利润6,526.04万元。
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天伟水泥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涉及的担保协议共3笔,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天伟水泥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15,000万元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董事会判断下属全资子公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综上,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750,060万元,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30,687.622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32,235.36万元的比例为67.6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70,06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05,687.622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2.06%;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8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25,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5.5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