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华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号),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0,000股,并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32,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4,572,65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227,343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共计1名,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859,2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4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32,800,000股。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32,800,000股为基数,向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在册的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转增53,12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5,920,000股,股东持股数量已按比例相应调整。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85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859,200 | 1.00% | 1,859,200 | 0 |
合计 | 1,859,200 | 1.00% | 1,859,200 | 0 |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
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启元 | 陈 泽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