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职工代表111人,实到8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就公司实施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题》
公司实施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激励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光伏材料业务相关的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员工的团队稳定性,共同促进股份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8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