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1月29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为:铝期货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美元20,000万元。
二、2024年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如下:
交易类型 | 获批的额度 | 最高投入保证金金额 | 期末占用金额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铝 | 投入保证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人民币1,489.08万元 | 人民币0.00万元 | 否 |
交易类型 | 获批的额度 | 交易累计总额 | 期末占用金额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外汇 | 交易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美元20,000万元 | 美元3,300.00万元 | 美元1,500.00万元 | 否 |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
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2024年度,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授权额度审慎投资。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顺新材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扶林: 高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