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成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中的财务信息。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告》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5-00033号),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79,164,614.94元,同比增长22.52%;营业利润-170,131,001.78元,同比下降181.97%;利润总额-171,569,290.04元,同比下降184.76%;净利润-198,467,774.06元,同比下降278.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256,407.53元,同比下降285.36%。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
审字[2025]第5-00033号),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256,407.5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15,072.69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901,797,939.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07,826,458.78元、资本公积余额3,583,630,433.32元;公司实现母公司口径净利润17,150,726.9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15,072.69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226,627,787.5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2,063,441.75元、资本公积余额3,579,239,671.11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1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889,448,19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94,481.97元。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
项。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一)《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24年度财务报告》;
(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