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聚乙烯醇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莎普爱思”)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聚乙烯醇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主要内容
药品名称:聚乙烯醇滴眼液
剂型:眼用制剂
规格:1.4%(0.4毫升:5.6毫克)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本次获批的聚乙烯醇滴眼液,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针对该药品的累计研发投入约为811.27万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的影响、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获得聚乙烯醇滴眼液的《药品注册证书》,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的品类,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布局。
药品未来的生产和销售受医药行业政策、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
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次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