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以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曹仁贤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等基础上,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报告。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