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证券简称:新风光公告编号:2025-013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涵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发挥双方在业务领域的优势。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山能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次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4.3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单项业务合同进行约定。在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的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