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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8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5-03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8日15:00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公司科技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1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46,115,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87,403,387股的67.14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06,574,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87,403,387股的38.89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0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39,541,5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87,403,387股的28.2523%。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403,394,91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5,991,524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387,403,387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17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69,658,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87,403,387股的22.1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8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337,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87,403,387股的0.32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09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55,320,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87,403,387股的21.774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2,332,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6%;反对1,930,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弃权1,852,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3,346,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915,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弃权1,852,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3,429,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8%;反对833,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弃权1,853,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5,775,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16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9,318,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6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1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945,269,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反对161,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6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8,812,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7%;反对161,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弃权6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6%。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7,345,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5%;反对1,104,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1,450,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7,103,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5%;反对1,104,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9%;弃权1,450,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6%。

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关联股东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024,704,949股)、关联股东李平先生(持有股份201,510,277股)已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前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26,215,226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943,352,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2%;反对1,311,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弃权1,451,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6,895,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1%;反对1,311,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2%;弃权1,451,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7%。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2,874,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0%;反对1,367,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弃权1,874,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6,416,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7%;反对1,367,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0%;弃权1,874,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3%。

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29,796,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1%;反对10,958,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720%;弃权5,360,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3,339,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70%;反对10,958,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2%;弃权5,360,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8%。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942,435,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1%;反对2,988,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弃权69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58,304,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51%;反对177,568,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72%;弃权10,242,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1,847,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312%;反对177,568,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25%;弃权10,242,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4,310,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387%;反对1,114,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弃权69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7,853,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9%;反对1,114,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9%;弃权69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1,49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1%;反对3,90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弃权71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5,037,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34%;反对3,90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1%;弃权71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4.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38,667,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2%;反对5,349,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弃权2,099,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13%。该议案获得通过。

14.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38,629,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9%;反对5,383,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7%;弃权2,102,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该议案获得通过。

14.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38,661,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0%;反对5,349,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弃权2,104,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该议案获得通过。

14.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38,668,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2%;反对5,345,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5%;弃权2,101,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4.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38,664,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1%;反对5,34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弃权2,101,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4.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30,649,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50%;反对13,364,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6%;弃权2,102,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该议案获得通过。

14.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38,66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2%;反对5,344,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弃权2,102,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该议案获得通过。

14.0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38,67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4%;反对5,339,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2%;弃权2,102,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5.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1,615,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2%;反对3,785,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85%;弃权71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5.02 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941,61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3%;反对3,785,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5%;弃权71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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