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一致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并已在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琛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确定2025年4月8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20.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