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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基于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9%,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拟增持东华能源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东华石油持有公司股份 325,360,000股,持股比例为20.64%;一致行动人周一峰持有公司股份 152,610,440股,持股比例为9.68%;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31,296,700股,持股比例为8.33%;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1,684,854股,持股比例为2.01%。故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640,951,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66%。

2、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计划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9%,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资产管理计划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东华石油和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而导致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东华石油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东华石油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等行为;后期若进行减持,将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东华石油出具的《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东华能源股份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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