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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诺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成立于2005年1月,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首席合伙人为李建伟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所合伙人数量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8人。政旦志远所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7,268.9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434.7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2,459.60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商务服务业等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政旦志远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审慎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拟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政旦志远、大华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政旦志远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政旦志远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

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开发支出等。政旦志远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政旦志远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业务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政旦志远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政旦志远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政旦志远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政旦志远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

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政旦志远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政旦志远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政旦志远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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