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阳光诺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证券代码:688621证券简称:阳光诺和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3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阳光诺和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7,000万元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德美”)、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德美”)、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晟泰”)、成都诺和晟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晟欣”)。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授信额度的需求主要源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及其对现金流的需求。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公司急需更多的资金支持来应对日常运营、项目投入以及潜在的市场机遇。业务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是创新和市场拓展。在这个过程中,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市场推广以及团队扩张。授信额度作为一种灵活的资金来源,能够为公司提供即时的资金支持,助力其迅速响应市场变化,把握发展机遇。通过合理利用授信额度,公司可以迅速响应市场变化,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提升财务稳健性。这将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37,000.00万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银行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序号借款方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1阳光诺和120,000
2阳光德美4,000
3诺和德美9,000
4诺和晟泰3,500
5诺和晟欣500
合计137,000

具体授信品种及授信额度分配,使用金额、利息、使用期限以及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等内容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是公司基于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授信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全权办理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额度在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事项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业务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17,000.00万元(含本数)的保证担保。具体明细请见下表:

序号借款方关联关系最高担保金额(万元)
1阳光德美全资子公司4,000
2诺和德美全资子公司9,000
3诺和晟泰全资子公司3,500
4诺和晟欣全资子公司500
合计17,000

上述担保的具体内容及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是公司基于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

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需求,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二、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阳光德美

1、名称: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8号2号楼311室

4、法定代表人:郝光涛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药物临床试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8,868.8415,185.02
负债总额10,951.629,619.82
净资产7,917.225,565.20
营业收入6,896.106,340.15
净利润2,352.031,850.74

(二)诺和德美

1、名称: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二层

4、法定代表人:邵妍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6年3月7日

7、经营范围:医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1,481.4631,007.04
负债总额26,234.4619,910.86
净资产15,247.0611,096.18
营业收入31,884.1720,181.91
净利润4,199.361,946.91

(三)诺和晟泰

1、名称: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凤凰路618号6栋附301号、401号、402号)

4、法定代表人:李元波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8年5月4日

7、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药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化学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2,198.9617,575.94
负债总额14,626.7510,344.23
净资产7,572.217,231.71
营业收入8,418.469,817.20
净利润340.502,365.60

(四)诺和晟欣

1、名称:成都诺和晟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凤凰路618号6栋附302号)

4、法定代表人:李元波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1年9月2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898.392,011.07
负债总额2,760.171,964.37
净资产138.2246.70
营业收入1,331.51817.44
净利润91.5250.5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授信及提供担保系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将用于日常经营及相关主营业务拓展。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95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9.93%、5.5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阳光诺和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