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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永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永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有希腊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21年11月至今广东恒晟综合能源利用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担任委员。

目前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会议次数通讯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
98100均为赞成票

2、公司2024年度共计召开7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7700

3、公司2024年共计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审计委员会次数现场出席会议次数通讯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
33000均为赞成票

4、公司2024年共计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现场出席会议次数通讯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
22000均为赞成票

作为独立董事,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会议,认真、细致地审核相关资料和各项议案,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了意见;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审计机构聘用,与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仔细审阅了定期报告;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公司提名董事任职资格审查事项;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事项,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及时就外部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报告中相关的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培训及其他工作等。本人通过电话、会谈、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也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本人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同时,及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某具体事项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自任职以来,一贯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局、深交所和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并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在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维护意识,并对以下事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独立判断,公司不存在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往来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股东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全资子公司豪恩汽车电子装备(惠州)有限公司与惠州市豪恩智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存在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交易价格客观、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参股公司惠州市豪恩智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未来规划和发展战略。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因担保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并购重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披露及内部控制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股东的知情权,未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经核查,报告期内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20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始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永康

2025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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