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颖)2024年度,本人作为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文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7年,本科学历。现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董事、高级合伙人,兼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南省律协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文颖先生历任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5月9日至今担任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同时,本人于2024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同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当选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活动中,始终秉持着勤勉尽责的精神,仔细审查了每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致力于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确保决策
的正确性和科学性。2024年度,公司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召集召开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按照规定流程完成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体现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次数 |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列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文颖 | 3 | 3 | 3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列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文颖 | 8 | 8 | 8 | 0 | 0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五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规范编制、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年度计划审计阶段汇报材料等议案事项进行了审查,以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和表决结果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期 | 审议内容 | 表决结果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4/3/25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通过 | ||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通过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2024/4/19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8/22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10/23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11/15 |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计划审计阶段汇报材料的议案》 | 通过 |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三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终奖、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与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议案进行了审查。2024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和表决结果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期 | 审议内容 | 表决结果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2/5 | 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终奖发放的议案》 | 通过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8/22 |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通过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12/8 | 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通过 |
3、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两次,本人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对子公司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增资等议案进行了审查。2024年度,本人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和表决结果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期 | 审议内容 | 表决结果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10/8 | 1、《关于公司收购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通过 |
第 4 页 共 7 页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4/12/23 | 1、《关于对子公司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通过 |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两次,审议了《关于公司收购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参加会议审议内容和表决结果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期 | 审议内容 | 表决结果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 2024/10/8 | 1、《关于公司收购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通过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 2024/12/8 | 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通过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过程中,与公司的财务主管以及注册会计师之间建立了高效且顺畅的沟通渠道。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就年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关注问题进行了问询、核查及沟通,并就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以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各项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电话、视频会议、微信、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外投资、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运营状态及潜在的经营风险。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与透明,保障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十五日。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相关工作人员均能积极配合本人的工
作,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内部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关注,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以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杨任东先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杨任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2024年2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终奖发放的议案》。
2、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于2024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进行审议,本人对公司考核期的业绩达成和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情况重点予以关注,并发表核查意见。
(八)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收购了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同时对其进行了后续增资,此外公司还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宇环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越南孙公司。本人就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的合规性、可行性进行了重点关注。公司投资收购南方机床部分股权的决策和实施过程合法合规,业绩承诺指标的制订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在越南设立孙公司能加强公司在国际业务中的抗风险能力,加强公司的国际市场的合作交流及海外业务拓展,扩大公司在国际业务中的影响力,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
(九)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等期间费用的情况,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同时注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努力提升董事会的透明度,坚决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文颖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