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更名前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08年12月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882.3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106.92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的要求。经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其沟通协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等。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