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
业务收入为30,882.3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106.92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夏利忠,199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晓炜,2025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5月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瑞,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4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12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