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5-012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3号罗博特科A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9,070,37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28,03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42,3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6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761,8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519,47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5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7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42,3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63%。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戴军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戴军先生、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颉昇”)、宁波科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骏”)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此外,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股东王宏军先生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前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5,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164%;反对3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701%;弃权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6,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133%;反对32,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729%;弃权2,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3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7,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78%;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664%;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8,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50%;反对3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692%;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3,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047%;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874%;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4,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015%;反对3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905%;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对该议案项下子议案均回避表决。
交易概况
4.0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4,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143%;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664%;弃权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6,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112%;反对3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692%;弃权3,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02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4,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122%;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664%;弃权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1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5,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1%;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4.03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0,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2%;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4%;弃权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5%;弃权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04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0,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2%;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4%;弃权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5%;弃权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05标的资产定价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2,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17%;反对3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9%;弃权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3,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4%;反对3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06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0,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2%;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4%;弃权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5%;弃权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07发行股份种类、面值与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6%;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5,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5%;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08发行股份的对象、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0,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7%;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4%;弃权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1,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2%;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5%;弃权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09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4,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3%;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4%;弃权9,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16,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4%;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5%;弃权9,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10股份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6,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3%;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12,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17,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5%;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12,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11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9%;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7%;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12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9%;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7%;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13过渡期损益及有关事项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9%;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7%;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14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7,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4%;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4%;弃权7,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18,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7%;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5%;弃权7,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15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7,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9%;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4%;弃权7,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1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5%;弃权7,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16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5,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9%;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4%;弃权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16,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0%;反对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5%;弃权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4.17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4,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6%;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14,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15,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7%;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14,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18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9,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9%;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9,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4%;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9,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19定价基准日和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9,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9%;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9,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4%;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9,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20股份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7,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9%;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11,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2%;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11,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21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9,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9%;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3%;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22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9,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9%;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3%;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23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7,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4%;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11,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18,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7%;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11,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24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9,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9%;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3%;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现金支付对价的资金来源和具体支付安排
4.25现金支付对价的资金来源和具体支付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9,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9%;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3%;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0,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6%;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8,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2%;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8,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9,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1%;反对3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9,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0,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5%;反对3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7%;弃权9,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30,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1%;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8,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1,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6%;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8,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5,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4%;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12,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1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6%;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12,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2%。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3%;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8%;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6,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1%;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12,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17,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3%;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12,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3%;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8%;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3%;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8%;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8,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6%;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10,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19,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0%;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10,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8,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17%;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9,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1%;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9,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8,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2%;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0,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6%;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元颉昇、宁波科骏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9,145,990股(持股比例38.1493%)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28,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2%;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720,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6%;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禛律师、林惠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