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
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471,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0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8,703,800.00元(含税)。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694,973.43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744,624,686.9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749,678.17元,扣除2023年度利润分配147,188,000.00元,2024年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实际可供分配利润907,381,982.1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140,697.86元,股本基数为1,471,880,000股。
3.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现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471,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8,703,800.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198,703,8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1.96%。
5.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列示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8,703,800.00 | 147,188,000.00 | 80,953,4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20,694,973.43 | 269,674,154.75 | 212,140,036.69 |
研发投入(元) | 60,334,384.40 | 39,341,068.78 | 30,052,891.15 |
营业收入(元) | 1,662,799,376.05 | 1,404,005,352.29 | 1,596,772,704.5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07,381,982.1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46,140,697.8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26,845,2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67,503,054.9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26,845,2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29,728,344.3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2.78%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26,845,200.00元,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2023年末、2024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2023年度、2024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四、其他重要说明和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了备案登记,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五、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资金规划,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如下:
(一)中期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中期分红规划:预计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三)中期分红程序: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