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的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范劲松先生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提议的内容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范劲松先生在综合考虑2024年度公司业绩和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的基础上,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39,792,66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持有的股份(2,121,522股)后的股本237,671,145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1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5,395,188.7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699,967.75元。如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0,095,156.45元。
范劲松先生将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同意票。
二、其他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提议后,结合《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营发展规划等进行了初步分析,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理性。公司将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制定合理可行的利润分配预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年均稳定开展利润分配。未来。公司仍将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统筹好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继续切实让投资者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提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范劲松先生出具的《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