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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内容包括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签署本协议不会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力开展国潮出海业务战略部署,助力中医药文化全球传播,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国药)与中免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免国际)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仅为合作意向性协议,后续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签署具体合作协议以明确合作事宜并深化双方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免国际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08号光大中心16层

商业登记号:20392459

成立时间:1996年11月21日

注册资本:3,208,183,030.00港币

股东情况: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601888.SH)全资子公司中免集团(海南)运营总部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中免国际主要从事免税品批发与零售业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免国际(合并口径)经审计的

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29,991.9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00,392.63万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3,714,680.62万元,归母净利润为人民币170,282.25万元。

(二) 本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以及尚待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磋商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具体交易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 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目标

同仁堂国药与中免国际视彼此为重要合作伙伴,将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通过本协议涉及的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利益最大化。

双方建立合作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促进互利共赢。双方努力创造条件,将最具竞争力的优势资源投入到合作当中,共同致力于拓展同仁堂国药的海外市场,重点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东南亚地区。

(二) 合作内容

1. 在现有海南免税、会员购、香港市内免税店合作渠道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国内、海外渠道及产品合作范围。

2. 双方共同探索同仁堂活络油、中式抗衰老系列等产品于中免渠道专供版本的合作。

3. 双方共同探索中式养生餐饮类创新业态合作,结合双方合作意愿,适时推进国内及海外门店合作。

4.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探索以国潮出海为主题展开业务、产品、文化多维度合作。

(三) 合作机制

1. 高层互访。双方建立高层领导定期会晤机制和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协调合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推进本协议的执行与深化。

2. 业务合作。双方各自指定相关领导及下属公司承担日常联络工作,负责加强协商与衔接构建定期磋商机制,在不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加强信息与成果共享,统一行动策略,推动双方合作向纵深发展。

(四) 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双方就本协议约定的合作

意向内容以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予以确认;期满未签订书面合作协议确认的,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为双方正式合作奠定基础,若双方顺利达成正式合作,则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领域优势,利用双方优势资源的共享、协同、集成与互补,以中医药文化助力国潮消费品全球传播,共同致力于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进一步聚焦中医药价值,为全球民众提供多元化的健康解决方案,共谋大健康产业未来。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签署本协议不会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 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事宜以相关各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结合具体合作项目的标的及金额,比照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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