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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豪科技:2024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四月

目 录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须知 ...... 2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3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4

议案五: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2024年度年审费用的议案 ...... 25议案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 26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28

议案八:关于审定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31

议案九:关于审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32

议案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33

议案十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5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毛群2024年度述职报告 ...... 36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敦平2024年度述职报告 ...... 46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磊2024年度述职报告 ...... 56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年会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2025年4月15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个人股东会议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法人股东会议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四、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需发言,应提前进行登记,由主持人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五、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2025年4月18日交易时段内进行投票。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及见证律师计票、监票。

六、本次会议的一般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股东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议程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14时30分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主 持 人:代董事长贺群女士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及列席人员情况

二、宣读股东会须知,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股东会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2024年度年审费用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审定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审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现场股东投票(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与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六、代董事长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七、休会(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结果)

八、代董事长宣布最终投票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贯彻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合规运营、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建言献策。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经营业绩

(一)2024年行业经济运行状况

1、中国缝制机械行业经济运行情况

2024年,中国缝制机械行业经济运行呈现复苏与增长态势。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回暖的背景下,行业经济效益大幅回升。“一带一路”倡议及国家相关战略的实施,为缝制机械行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持。新公布的行业标准和质量规范对缝制机械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促使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推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

2024年,国内外市场需求逐步释放,下游服装、鞋帽等行业设备智能化转型升级加速,拉动缝制机械行业产销规模较快回升,企业质效明显改善。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行业275家规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16.11亿元,同比增长19.04%;利润总额17.48亿元,同比增长76.72%;营业收入利润率5.53%,远高于行业上年同期3.40%的均值,亦高于全国工业5.39%的均值。行业规上企业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4.39%,百元营业收入成本81.24元,同比下降1.30%。

2024全年我国缝制机械产品累计出口额34.24亿美元,同比增长18.39%。其中,工业缝纫机出口量469万台,出口额15.2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8.42%和16.48%;刺绣机出口量9.6万台,同比下降19.37%,出口额6.83亿美元,同比增长38.41%;缝前缝后设备出口量197万台,出口额4.9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3.18%和14.58%。行业各大类产品出口额均呈现增长态势。

2024年,我国对亚洲、拉丁美洲、非洲市场出口缝制机械产品呈现增长,

而对欧洲、北美、大洋洲出口同比呈现下滑态势。各区域市场中,我国对“一带一路”市场出口额23.93亿美元,同比增长26.95%,占行业出口额比重69.88%,比重较上年同期增长4.71个百分点;对RCEP市场出口额10.29亿美元,同比增长40.90%,占行业出口额比重30.05%,比重较上年同期增长4.80个百分点;对南亚市场出口9.13亿美元,同比增长44.31%,占行业出口额比重26.66%,比重较上年同期增长4.79个百分点;对东盟市场出口9.03亿美元,同比增长53.43%,占行业出口额比重26.36%,比重较上年同期增长6.02个百分点;对西亚市场出口2.49亿美元,同比下降12.86%;对欧盟市场出口1.38亿美元,同比下降

23.71%;对东亚市场出口1.10亿美元,同比下降11.85%;对中亚市场出口9737万美元,同比下降31.68%。

综合来看,2024年缝制机械行业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下展现出强劲的韧性和增长潜力。尽管全球经济形势仍存在不确定性,但行业整体呈现出显著的回暖态势。2024年缝制机械行业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随着产业升级和国际市场的拓展,缝制机械行业有望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2、中国网络安全硬件和SD-WAN行业发展情况

预计2024年中国网络安全市场规模约为12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20%。中国网络安全市场正处于快速增长期,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突破1500亿元,在政策推动和技术创新的双重驱动下,有望迎来更大发展。艾瑞咨询发布的《2024年中国网络安全硬件设备发展洞察报告》获悉,2024年中国网络安全硬件设备整体规模预计达到35.9亿元,其中专用网络安全硬件平台占比40%;随着国产化电子元器件的成熟,下游行业涌现对于信创设备的需求,在专用网络硬件安全平台中占比已达到30%,并有望进一步提升。

“网络安全硬件设备市场一度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导致相关企业在2022年至2023年间采购重点从‘寻增量’转变为‘清库存’,短期内限制了市场的进一步增长。”艾瑞咨询分析师表示,2024上半年开始,网络安全企业“清库存”陆续完成,网络安全硬件采购需求逐步恢复,新的采购需求相继释放,行业重新回到增长区间。预计在2025年,网络安全硬件设备市场将迎来拐点,并在数字化和国产化双重因素推动下,步入新的高速发展期。

网络安全市场正经历迅速变化的环境。当前全球经济复苏趋势,尤其是数字

化进程加速和数字化转型需求的增长,为网络安全领域提供了新的机遇。预计2025年全球网络安全市场规模将达到约2,000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超过40%。各大厂商正在通过技术创新、服务升级和生态合作来提升驱动力和竞争力,在这一蓬勃发展的市场中抢占先机。网络安全市场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其驱动力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疫情后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加速,促使企业加大网络安全投入;同时,网络犯罪、勒索软件及供应链攻击等威胁日益复杂严重,推动企业在防御技术上增加投资;全球经济复苏带动企业IT支出回升,利好网络安全产业;云安全、AI驱动的威胁检测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扩大,提升了防护效果与效率;各国监管环境趋严,如GDPR等数据隐私保护立法促使企业增强合规投入;智能家居、自动驾驶等新兴技术应用的普及带来新安全需求;政府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力度加大,推动公共部门网络安全预算提升。网络安全行业信创的发展趋势充满机遇和挑战。随着政策的持续支持、市场需求的增长以及技术的不断创新,信创在的网络安全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良好前景。特别是对2+8重点行业的网络安全保障方面的投入都将不断增加,抓住这一机遇,优化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以适应未来的市场需求和安全挑战。

2024年,中国SDN市场规模达到96亿元,其中SD-WAN场景规模约为33亿元。随着智算中心的建设和企业数字化的推进,未来数据中心场景和SD-WAN场景的比重会增加,根据IDC的预测,中国SD-WAN市场在未来五年内将保持超过10%的年复合增长率。SD-WAN技术正在加速形成SD-WAN 2.0共识,服务维度呈现快速聚合趋势,逐渐从传统的网络服务向网络+安全+智能服务演进。组网能力、安全能力的高度融合成为当前的关键点。SD-WAN在多个行业中的应用逐渐普及,特别是在政务、医疗和制造等行业部署较快。交通、金融等关键基础设施的部署也在稳步进行中。

(二)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5.29亿元,同比2023年增长2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5.86亿元,同比2023年增长47.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亿元,同比2023年增长44.0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89%;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53元。

二、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动,现有董事会成员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郑建军、韩松、谭庆、贺群、吴海宏、茹水强担任,独立董事由毛群、王敦平、黄磊担任。董事长韩松于2025年3月18日正式提交书面辞呈,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发布的《大豪科技关于董事长辞任及推选贺群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

2024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审议了包括定期报告、子公司新三板挂牌、治理制度修订、三年分红规划、关联交易授权、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等相关共计40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时间届次议会议案
2024年3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并筹划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2024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三年分红规划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年审费用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15.审议《关于融资租赁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业务规模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授权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

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事项的议案》

1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制度的议案》

2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

议案》

2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2.审议《关于审定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薪酬的

议案》

23.审议《关于审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

的议案》

24.审议《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的议案》

2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26.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事项的议案》 1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2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2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2.审议《关于审定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23.审议《关于审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24.审议《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2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6.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5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并承担增资协议项下有关义务的议案》
2024年6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1.审议《关于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同时定向发行的议案》 2.审议《关于确定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市场层级及挂牌后交易方式的议案》 3.审议《关于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之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4年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保理业务授权变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024年9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1.审议《关于调整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市场层级的议案》
2024年10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集1次临时股东会和1次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股东会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改进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有效地维护上市公司的

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履职情况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子公司新三板挂牌、治理制度修订、三年分红规划、关联交易授权等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就定期报告、年审计划及方案、综合授信及授信担保、关联交易授权、三年分红规划、治理制度修订等事项5进行了审查,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韩松、郑建军、吴海宏、谭庆、黄磊,其中韩松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毛群、贺群、吴海宏、黄磊、王敦平,其中毛群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黄磊、韩松、郑建军、毛群、王敦平,其中黄磊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王敦平、韩松、吴海宏、毛群、黄磊,其中王敦平为主任委员。

(四)银行授信及因银行授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向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总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授信、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手续。

银行授信实施情况:

截至2025年3月10日使用授信共计47,538.88万元:其中大豪科技使用授信余额20,470.76万元,子公司工缝智控使用授信1,000万元,子公司轻工时代使用授信3,330.36万元,子公司浙江大豪使用授信15,000万元,子公司天津大豪使用授信6,937.76万元,子公司苏州特点使用授信80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担保累计实际发生余额为79,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豪和天津大豪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45,000万元和29,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轻工时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

银行授信降低了公司资金使用成本,提升了公司资金的管理效率。

(五)票据池业务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票据池业务实施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3月10日,大豪科技票据池余额6,610万元,子公司工缝智控票据池余额7,000万元,子公司浙江大豪票据池余额7,169万元,子公司大豪明德票据池余额1,227.81万元,公司票据池余额共计22,006.81万元。

票据池业务充分利用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闲置票据,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三、2024年度公司战略与发展

公司2024年在智能装备电控系统、智能工厂解决方案、信息安全硬件及网

络通信硬件的定制开发及平台集成服务等业务领域的产品线健康良性发展,致力于服务客户的数字化升级改造,通过产品的不断创新为客户创造价值。

公司缝制电控系统市场领先地位稳固,通过技术创新引领推动缝制设备行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在数字制版、自动控制、驱控一体、自动换底线等产品与技术方面持续投入,携手客户建设智慧缝制新生态。公司缝制机械电控系统主要包括刺绣机电控和特种工业缝纫机电控,刺绣机电控系统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MATE系列高端旗舰电控不断推陈出新,MATE A9机型于2024年正式推向市场。单头云智能刺绣机电控系统利用AI视觉技术,基于云计算实现“所见即所得”功能,满足市场个性化、定制化服装需求,在海外替代国际品牌成为市场热销产品。受益于市场对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高的产品需求持续增加,公司特种工业缝纫机电控产品销量持续实现快速增长,模板机、花样机电控精准把握市场应用,不断丰富新机型,公司特种工业缝纫机电控也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针织电控系统与缝制、针织智能工厂系统在公司电控业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司针织机械电控主要包括横机电控、袜机电控和手套机电控。公司针织横机电控近年来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2024年销量实现快速增长,市场占有率取得历史性突破,在行业革新换代的全成形横机电控机型上公司处于有利的市场地位。公司袜机电控产品一直是行业领军产品,缝头一体袜机电控机型销量不断提升。新产品多色提花织领横机电控、智跑纱嘴提花手套机电控、双面手套机电控等多项行业革新款产品成功在市场应用。公司针织机械电控产品在主营业务中的比重不断增强。

公司网安业务陆续发布了基于国产化芯片的电力调度监测装置,基于量子加密技术的密码机硬件平台,融合AI算力和安全能力的全光组网边缘算力一体机等新兴产品,与行业客户以及运营商协同配合,成功推向市场。同时兴汉网际积极推进包括信创、SD-WAN,MEC产品等在内的新业务,将传统网络安全硬件与信创场景化应用相结合,推进云边端市场应用。2024年,兴汉网际正式挂牌新三板,进一步加速了公司网安业务的产业布局。

四、股东回报情况

2024年6月,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以总股本1,109,174,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2,752,431.9元。

五、2024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2024年,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监会与交易所各项规则指引等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防范风险。公司三会各司其职,有力地保障了股东会的最终控制权、董事会的独立决策权和监事会的有效监督权,管理层恪尽职守、自主经营,形成了良好的运行机制,使得企业保持高度的活力。

(一)三会运作

报告期内,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有效运作,各项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4年,公司致力于规范运作,全力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动态,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还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制度修订工作。经严谨梳理与完善,2024年公司共计完成25项制度的修订,包括《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公司制度体系,为公司的合规运营和长远发展筑牢了坚实基础。

2024年,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党委前置研究程序,修订公司三会工作权限清单,厘清治理主体之间权责边界,构建起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确保公司决策体系科学高效运转。

(二)内部控制管理与审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审计委员会的管理下设有

审计监察部,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全年完成了19项专项审计,及时发现、评估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事务所相关人员熟悉公司业务,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关联交易管控

2024年,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关联交易的管理,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定价公允,不存在输送利益及关联方干预公司经营、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承诺完成情况

2024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公司及董监高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收购报告书、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各项相关承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承诺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一)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2份。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从重大事项提报制度到信息披露审批流程,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最大程度保障规范化的信息披露工作。规范信息披露对内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的投资价值,对外切实维护公平透明的市场交易秩序。作为沪市上市公司,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组织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积极参

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协会等单位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从制度层面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从而提高对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秉持着合规、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设置电话专线、电子邮箱、传真、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沟通渠道,利用上证e互动等网络互动平台,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工作,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目的。通过主动参与各项活动,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也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和信心。2024年,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沟通活动。其中,业绩说明会举办3场,助力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业绩。反路演达62场,获机构5次评级报告,彰显市场高度关注。上证E互动回复率94.74%,有效答疑,稳固投资者关系,有力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投资者信心。

七、2025年总体发展思路及发展战略

2024年,受出口和内销需求双重驱动,整体行业市场向好,公司紧抓市场时机、快速响应,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最新的前沿技术与使用体验,践行面向未来智能化产品研发思路,快速迭代升级新产品,持续打造行业高端旗舰产品,引领行业技术革命。2024年,公司智能电控业务板块延续高增长态势,智能工厂业务持续发力、业绩节节攀升,网安业务聚焦推进信创、云边端应用等新业务。公司各条产品线健康良性成长,在市场竞争与业务发展中得到了不断的锻炼和成长,取得了沉甸甸的收获。公司实现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持续增长的优异成绩,充分体现了大豪科技强大的成长韧性和发展活力。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整体宏观环境仍然扑朔迷离,行业市场竞争越来越白热化,公司需要主动迎接挑战,紧抓数智化时代发展机遇。公司将做强做大主业,继续推进多元化业务布局,以市场为导向,坚持领先型产品创新战略,

公司全线电控产品在市场上继续保持主导地位,推动上下游紧密合作;公司对内不断实施管理改进、推动流程再造与优化,补齐各环节短板、完善体系建设,着力工作靶心,保障业务规模扩张下的高效运转,为公司持续发展创造生机与活力。以上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批。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动,现有监事会成员继续履行职责,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为监事会主席潘嘉,非职工监事刘艳红,职工代表监事郑佳。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共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监督,有效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议案内容
2024年4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三年分红规划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年审费用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授权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审定公司监事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

案》

案》
2024年8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10月2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运作规范,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合法合规实施监督职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的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监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年报进行了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增进全体股东对公司的理解和认识。公司年报编制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关联交易的管理,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定价公允,不存在输送利益及关联方干预公司经营、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各阶段信息披露秉持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

(1)向北京红星酒业有限公司采购酒水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红星酒业有限公司采购酒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60,141.59元(不含税)。

(2)向北京一轻日用化学有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

由于业务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日用化学有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关联交易金额合计821.24元(不含税)。

(3)向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食品、水和提供服务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食品、水等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4,295.94元(不含税)。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358.49元(不含税)。

(4)向北京红星酿酒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酒水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红星酿酒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酒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56,584.08元(不含税)。

(5)向北京北冰洋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饮料和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北冰洋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饮料17,345.15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北冰洋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0,754.72元(不含税)。

(6)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云服务、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提供服务和销售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云服务63,283.02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409,433.96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5,471.70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销售货物关联交

易金额合计769,911.50元(不含税)。

(7)向北京金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日用品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金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日用品6,807.09元(不含税)。

(8)向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有限公司采购酒水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有限公司采购酒水15,189.39元(不含税)。

(9)向杭州言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和销售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杭州言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7,590,342.18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杭州言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82,746.01元(不含税)。

(10)向上海迈宏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上海迈宏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67,117.62元(不含税)。

(11)向威尔克姆大豪(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和销售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威尔克姆大豪(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1,782.18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威尔克姆大豪(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80.00元(不含税)。

(12)向北京市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市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77,900.00元(不含税)。

(13)向北京一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830.19元(不含税)。

(14)向成都兴汉信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和销售货物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成都兴汉信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9,016.81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成都兴汉信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

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556,085.63元(不含税)。

(15)向北京一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41,509.43元(不含税)。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24年度,公司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金额为2,163.74万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制度的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零,未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均符合“诚实守信、公开平等”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无内幕交易,也未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未造成公司资金流失。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向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总额。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担保累计实际发生余额为79,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豪和天津大豪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45,000万元和29,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轻工时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

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所涉的担保系公司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本事项的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

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综合授信事项、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未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上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批。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为393,380,376.59元,2024年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807,066,283.27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4,253,941.44元。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109,174,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388,211,170.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66.45%。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总额。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批。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25年3月21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2024年度年审费用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历年服务费及实际工作量情况,建议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不超过70万元,具体金额授权经理层根据服务质量、水平和及时性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豪科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

根据招标结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期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为止,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不超过7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

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为授权有效期内单日有效授信累计最高限额),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授信额度可调剂。本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汇票贴现、保理、供应链金融、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承兑汇票抵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授信融资涉及的为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担保额度,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对外担保额度可互相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不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处获得对外担保额度。公司为各非全资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需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年度授信、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具体每笔授信使用手续,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结束后止。以上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如下:

授信主体申请授信额度(万元)金融机构名称授信期限对外担保主体
大豪科技及其子公司150,000.00以实际签订金融机构为准自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结束后止大豪科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

股东予以审议。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闲置票据,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授权有效期限内,该额度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期限是自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结束后止。以上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目的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三、票据池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专项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其他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票据池业务授权期限和实施额度内决定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确定合作条件、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相互使用额度调配以及相关协议签署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八:关于审定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薪酬发放如下: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韩松董事长/
郑建军执行董事218.41
贺群董事/
吴海宏董事24.31
谭庆董事24.31
茹水强董事、总经理733.85

独立董事按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的标准发放定额薪酬,不再单独审议;在股东或其关联方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九:关于审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建议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如下:

姓名职务(注1)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潘嘉监事会主席/
刘艳红监事22.33
郑佳职工监事29.025

:在股东或其关联方领取薪酬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监事根据其具体岗位及职务按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的标准发放定额薪酬,每月发放监事津贴1000~2000元,不再单独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一、责任保险方案

投保人: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限额为准)。

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5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保费据实结算)。

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被保险人范围;

(2)确定保险公司;

(3)确定赔偿限额和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4)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5)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

(6)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结束后止。

三、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委员作为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十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原董事长韩松先生因工作调动于2025年3月18日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提交《关于增加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议案的提案》,提案具体内容为提名胡雄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7日

附件:候选人胡雄光先生简历

胡雄光先生,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9月至1991年9月在重庆大学冶金及材料工程系热能工程专业进行大学本科学习;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在重庆大学治金及材料工程系钢铁冶金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1994年7月至2024年12月,任职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至今任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毛群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勤勉尽职,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重要经营指标的稳健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积极有力的支持。

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全体股东和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兼职情况

本人毛群,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至1989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6年至1999年南开大学商学院审计专业在职研究生结业。2020年11月前就职于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部,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估部主任,资产评估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主要负责行业内业务质量监督、专业指导、问题解答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2020年11月退休。2019年6月至今担任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担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7次董事会、3次监事会。本人出席的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毛群770002

2024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7次,其中临时会议5次,定期会议2次;股东会会议2次,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1次。对于参加的会议,本人均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会前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及会议资料,会中积极参与讨论、合理提出建议,会后及时监督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资料,主动向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从自身专业角度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三个专门委员会担任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各个工作细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发挥应有作用。

2024年,均亲自现场出席公司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以上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包括:定期报告、年审计划及方案、综合授信及授信担保、关联交易授权、三年分红规划、治理制度修订等相关事项。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4月召开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4年10月召开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上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包括: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授权、独董工作制度、独董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事项,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与内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尤其在各定期报告准备期间进行多次重点沟通,仔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在年度审计期间对审计计划、审计重要事项、审计报告等均进行了深入沟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估,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现场工作情况、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除去日常通过通讯、邮件等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有效沟通以外,为更好履职,还通过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现场听取经营班子汇报、现场考察业务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就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内控执行情况进行讨论,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事件建言献策。

2024年6月,在公司现场与公司管理层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等人沟通公司的财务情况。对公司财务情况提出关注事项,比如筹资活动现金流的变化情况、筹资追索权等问题。与公司领导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促进各方理解公司半年报数据。

2024年6月,走访调研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与兴汉网际高管交流兴汉发展历程、产品业务情况、经营现状、未来规划等内容,也进一步了解兴汉网际增资的相关情况、资金运用计划、IPO申报进程及相关情况。此次走访调研促进公司的业务与经营发展。

报告期内,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与参会中小股东面对面交流,通过参加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

专题培训,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学习和积累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所需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督促公司切实改善治理结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四)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支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日常沟通交流工作,认真严谨地完成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独立董事传递会议资料,保持日常沟通,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尊重并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为确保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职,公司配备了专职部门和人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撑和协助,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有效支撑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全面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

为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大豪科技业务发展战略和2024年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了必要的关联交易。

具体如下:

(1)向北京红星酒业有限公司采购酒水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红星酒业有限公司采购酒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60,141.59元(不含税)。

(2)向北京一轻日用化学有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

由于业务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日用化学有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关联交易金额合计821.24元(不含税)。

(3)向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食品、水和提供服务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食品、水等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4,295.94元(不含税)。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358.49元(不含税)。

(4)向北京红星酿酒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酒水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红星酿酒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酒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56,584.08元(不含税)。

(5)向北京北冰洋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饮料和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北冰洋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饮料17,345.15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北冰洋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0,754.72元(不含税)。

(6)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云服务、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提供服务和销售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云服务63,283.02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409,433.96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5,471.70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销售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69,911.50元(不含税)。

(7)向北京金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日用品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金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日用品6,807.09元(不含税)。

(8)向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有限公司采购酒水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有限公司采购酒水15,189.39元(不含税)。

(9)向杭州言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和销售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杭州言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7,590,342.18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杭州言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82,746.01元(不含税)。

(10)向上海迈宏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上海迈宏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67,117.62元(不含税)。

(11)向威尔克姆大豪(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和销售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威尔克姆大豪(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1,782.18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威尔克姆大豪(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80.00元(不含税)。

(12)向北京市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市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77,900.00元(不含税)。

(13)向北京一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830.19元(不含税)。

(14)向成都兴汉信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和销售货物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成都兴汉信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9,016.81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成都兴汉信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556,085.63元(不含税)。

(15)向北京一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41,509.43元(不含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核,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24年度,公司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金额为2,163.74万元(含税)。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制度的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绩效考核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均严格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客观准确。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董监高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收购报告书、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各项相关承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承诺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均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业绩快报等事项进行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合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7月5日公司发布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合规披露业绩预告,并确保业绩预告的数据真实准确,未发生业绩预告更正的情况。公司按时发布业绩快报,积极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司的定期报告披露前对公司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财务数据,与公司财务部或审计机构进行多次沟通。通过现场与腾讯会议的形式,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审计机构进行多次沟通,在年审工作开展前对审计计划提出建议,对年审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审计数据提出相关问题、建议并要求审计机构给予回复。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重点关注,起到了良好的监督和审核作用。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现状。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六)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换届情况,现有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成员继续履行职责。

(七)2024年其他关注事项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向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总额。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担保累计实际发生余额为79,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豪和天津大豪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45,000万元和29,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轻工时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

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所涉的担保系公司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本事项的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综合授信事项、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未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零,未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3、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以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109,174,773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2,752,431.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2.06%。

4、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42篇,定期报告4篇,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5、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职责,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三年分红规划、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聘任审计机构的从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了6次会议,对子公司兴汉网际在新三板挂牌、综合授信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审议。2024年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资料充分规范。

(九)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全年经营发展情况的评价

对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全年经营发展情况:

2024年受出口和内销需求双重驱动,整体行业市场向好,公司紧抓市场时机、快速响应,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最新的前沿技术与使用体验,践行面向未来智能化产品研发思路,快速迭代升级新产品,持续打造行业高端旗舰产品,引领行业技术革命。2024年,公司智能电控业务板块延续高增长态势,智能工厂业务持续发力、业绩节节攀升,网安业务聚焦推进信创、云边端应用等新业务。公司各条产品线健康良性成长,在市场竞争与业务发展中得到了不断的锻炼和成长,取得了沉甸甸的收获。公司实现连

续三年营业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持续增长的优异成绩,充分体现了大豪科技强大的成长韧性和发展活力。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讨论与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法定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司的合规运行和规范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我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和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关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毛群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敦平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勤勉尽职,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重要经营指标的稳健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积极有力的支持。

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全体股东和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兼职情况

王敦平,男,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23年11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在读。2005年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现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权益合伙人,专注于私募股权和投资基金、投资并购和公司治理、商事诉讼仲裁等法律业务领域。2020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2月10日至今担任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7次董事会、3次监事会。本人出席的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王敦平770002

2024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7次,其中临时会议5次,定期会议2次;股东会会议2次,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1次。对于参加的会议,本人均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会前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及会议资料,会中积极参与讨论、合理提出建议,会后及时监督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资料,主动向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从自身专业角度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下设的三个专门委员会担任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各个工作细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发挥应有作用。

2024年,均亲自现场出席公司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以上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包括:定期报告、年审计划及方案、综合授信及授信担保、关联交易授权、三年分红规划、治理制度修订等相关事项。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4月召开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10月召开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上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包括: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授权、独董工作制度、独董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事项,对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与内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估,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仔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现场工作、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除去日常通过通讯、邮件等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有效沟通以外,为更好履职,还通过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现场听取经营班子汇报、现场考察业务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就法律法规变化、公司重大事项等内容进行讨论,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事件建言献策。

2024年3月,来公司现场给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法历史沿革及修订总体情况、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董监高”的责任、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及应对措施、新公司法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特别影响等内容。帮助公司的董监高更好地理解公司的法律地位、组织结构、运作机制以及他们在公司治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2024年6月,走访调研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与兴汉网际高管交流兴汉发展历程、产品业务情况、经营现状、未来规划等内容,也进一步了解兴汉网际增资的相关情况、资金运用计划、IPO申报进程及相关情况。此次走访调研促进公司的业务开展与经营发展。

报告期内,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与参会中小股东面对面交流,通过参加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专题培训,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所需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督促公司切实改善治理结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四)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支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日常沟通交流工作,认真严谨地完成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独立董事传递会议资料,保持日常沟通,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尊重并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为确保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职,公司配备了专职部门和人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撑和协助,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有效支撑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全面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

为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大豪科技业务发展战略和2024年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了必要的关联交易。

具体如下:

(1)向北京红星酒业有限公司采购酒水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红星酒业有限公司采购酒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60,141.59元(不含税)。

(2)向北京一轻日用化学有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

由于业务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日用化学有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关联交易金额合计821.24元(不含税)。

(3)向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食品、水和提供服务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食品、水等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4,295.94元(不含税)。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358.49元(不含税)。

(4)向北京红星酿酒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酒水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红星酿酒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酒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56,584.08元(不含税)。

(5)向北京北冰洋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饮料和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北冰洋食品

有限公司采购饮料17,345.15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北冰洋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0,754.72元(不含税)。

(6)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云服务、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提供服务和销售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云服务63,283.02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409,433.96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5,471.70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销售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69,911.50元(不含税)。

(7)向北京金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日用品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金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日用品6,807.09元(不含税)。

(8)向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有限公司采购酒水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有限公司采购酒水15,189.39元(不含税)。

(9)向杭州言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和销售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杭州言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7,590,342.18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杭州言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82,746.01元(不含税)。

(10)向上海迈宏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上海迈宏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67,117.62元(不含税)。

(11)向威尔克姆大豪(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和销售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威尔克姆大豪(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1,782.18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威尔克姆大豪(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80.00元(不含税)。

(12)向北京市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市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77,900.00元(不含税)。

(13)向北京一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830.19元(不含税)。

(14)向成都兴汉信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和销售货物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成都兴汉信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9,016.81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成都兴汉信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556,085.63元(不含税)。

(15)向北京一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41,509.43元(不含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核,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24年度,公司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金额为2,163.74万元(含税)。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制度的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年度薪酬及绩效考核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均严格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客观准确。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董监高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收购报告书、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各项相关承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承诺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均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业绩快报等事项进行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合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7月5日公司发布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合规披露业绩预告,并确保业绩预告的数据真实准确,未发生业绩预告更正的情况。公司按时发布业绩快报,积极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现状。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六)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换届情况,现有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成员继续履行职责。

(七)2024年其他关注事项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向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总额。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担保累计实际发生余额为79,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豪和天津大豪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45,000万元和29,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轻工时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

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所涉的担保系公司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本事项的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综合授信事项、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未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零,未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3、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以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109,174,773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2,752,431.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2.06%。

4、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42篇,定期报告4篇,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

的权利。

5、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职责,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三年分红规划、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聘任审计机构的从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了6次会议,对子公司兴汉网际在新三板挂牌、综合授信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审议。2024年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资料充分规范。

(八)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全年经营发展情况的评价

对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全年经营发展情况:

2024年受出口和内销需求双重驱动,整体行业市场向好,公司紧抓市场时机、快速响应,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最新的前沿技术与使用体验,践行面向未来智能化产品研发思路,快速迭代升级新产品,持续打造行业高端旗舰产品,引领行业技术革命。2024年,公司智能电控业务板块延续高增长态势,智能工厂业务持续发力、业绩节节攀升,网安业务聚焦推进信创、云边端应用等新业务。公司各条产品线健康良性成长,在市场竞争与业务发展中得到了不断的锻炼和成长,取得了沉甸甸的收获。公司实现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持续增长的优异成绩,充分体现了大豪科技强大的成长韧性和发展活力。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讨论与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法定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司的合规运行和规范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和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关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王敦平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磊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勤勉尽职,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重要经营指标的稳健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积极有力的支持。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全体股东和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兼职情况

本人黄磊,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产业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1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交通大学,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工程研究院副院长、物流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专家组成员;教育部第二届教育信息化专家组成员。2014年4月至2020年7月任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担任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7次董事会、3次监事会。本人2023年3月开始任职,出席的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黄磊770002

2024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7次,其中临时会议5次,定期会议2次;股东会会议2次,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1次。对于参加的会议,本人均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会前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及会议资料,会中积极参与讨论、合理提出建议,会后及时监督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资料,主动向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从自身专业角度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担任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各个工作细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发挥应有作用。

2024年,均亲自现场出席公司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6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以上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包括:定期报告、年审计划及方案、综合授信及授信担保、关联交易授权、三年分红规划、治理制度修订等相关事项。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4月召开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10月召开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上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包括: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授权、独董工作制度、独董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事项,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与内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估,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仔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现场工作情况、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除去日常通过通讯、邮件等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有效沟通以外,为更好履职,还通过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现场听取经营班子汇报、现场考察业务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就市场、产业出现的热点或敏感事件进行讨论,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事件建言献策。

2024年6月,走访调研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与兴汉网际高管交流兴汉发展历程、产品业务情况、经营现状、未来规划等内容,也进一步了解兴汉网际增资的相关情况、资金运用计划、IPO申报进程及相关情况。此次走访调研促进公司的业务开展与经营发展。

报告期内,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与参会中小股东面对面交流,通过参加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专题培训,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学习和积累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所需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督促公司切实改善治理结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四)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支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日常沟通交流工作,认真严谨

地完成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独立董事传递会议资料,保持日常沟通,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尊重并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为确保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职,公司配备了专职部门和人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撑和协助,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有效支撑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全面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

为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大豪科技业务发展战略和2024年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向北京红星酒业有限公司采购酒水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红星酒业有限公司采购酒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60,141.59元(不含税)。

(2)向北京一轻日用化学有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

由于业务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日用化学有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关联交易金额合计821.24元(不含税)。

(3)向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食品、水和提供服务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食品、水等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4,295.94元(不含税)。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358.49元(不含税)。

(4)向北京红星酿酒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酒水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红星酿酒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酒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56,584.08元(不含税)。

(5)向北京北冰洋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饮料和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北冰洋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饮料17,345.15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北冰洋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信

息化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0,754.72元(不含税)。

(6)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云服务、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提供服务和销售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云服务63,283.02元(不含税)。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409,433.96元(不含税)。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5,471.70元(不含税)。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研究院销售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69,911.50元(不含税)。

(7)向北京金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日用品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金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日用品6,807.09元(不含税)。

(8)向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有限公司采购酒水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有限公司采购酒水15,189.39元(不含税)。

(9)向杭州言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和销售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杭州言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7,590,342.18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杭州言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82,746.01元(不含税)。

(10)向上海迈宏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上海迈宏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67,117.62元(不含税)。

(11)向威尔克姆大豪(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和销售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威尔克姆大豪(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1,782.18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威尔克姆大豪(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80.00元(不含税)。

(12)向北京市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

由于业务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市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77,900.00元(不含税)。

(13)向北京一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830.19元(不含税)。

(14)向成都兴汉信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和销售货物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成都兴汉信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9,016.81元(不含税)。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成都兴汉信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556,085.63元(不含税)。

(15)向北京一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北京一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41,509.43元(不含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核,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24年度,公司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金额为2,163.74万元(含税)。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制度的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绩效考核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均严格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客观准确。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董监高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收购报告书、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各项相关承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承诺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均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业绩快报等事项进行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合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7月5日公司发布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合规披露业绩预告,并确保业绩预告的数据真实准确,未发生业绩预告更正的情况。公司按时发布业绩快报,积极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现状。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六)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换届情况,现有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成员继续履行职责。

(七)2024年其他关注事项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向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总额。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担保累计实际发生余额为79,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豪和天津大豪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45,000万元和29,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轻工时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

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所涉的担保系公司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本事项的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综合授信事项、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未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零,未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3、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以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109,174,773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2,752,431.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2.06%。

4、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42篇,定期报告4篇,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5、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职责,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三年分红规划、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聘任审计机构的从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了6次会议,对子公司兴汉网际在新三板挂牌、综合授信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审议。2024年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资料充分规范。

(八)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全年经营发展情况的评价

对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全年经营发展情况:

2024年受出口和内销需求双重驱动,整体行业市场向好,公司紧抓市场时机、快速响应,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最新的前沿技术与使用体验,践行面向未来智能化产品研发思路,快速迭代升级新产品,持续打造行业高端旗舰产品,引领行业技术革命。2024年,公司智能电控业务板块延续高增长态势,智能工厂业务持续发力、业绩节节攀升,网安业务聚焦推进信创、云边端应用等新业务。公司各条产品线健康良性成长,在市场竞争与业务发展中得到了不断的锻炼和成长,取得了沉甸甸的收获。公司实现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持续增长的优异成绩,充分体现了大豪科技强大的成长韧性和发展活力。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讨论与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法定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司的合规运行和规范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自身专

业知识学习和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关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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