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上海建科: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4/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7,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22.76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6,124,910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4944%
实际回购金额100,220,533.5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39元/股~17.5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元/

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76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14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6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A股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

(二)2025年4月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124,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44%,回购最高价格为17.50元/股,最低价格为15.39元/股,回购均价为16.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220,533.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经公司内部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董事田晖先生于2025年4月7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29,400股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74,861,10667.06274,861,10667.0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35,000,00032.94135,000,00032.94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6,124,9101.49
股份总数409,861,106100.00409,861,106100.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6,124,91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日起三年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