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李景亮先生、独立董事方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尹辉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报及其摘要》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公告编号:临2025-013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25,319.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458,371.2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645,837.1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8,763,890.31元。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024年12月实施了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5,530,749.88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1,283,541.8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6,814,291.7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8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5,530,749.8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74%。
经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在兼顾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末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尹辉先生、马世光先生、陈四良先生、陈金阁女士、罗剑超先生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主要经营团队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尹辉先生、李景亮先生、罗剑超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规定,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十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太龙药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太龙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太龙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龙药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公告编号:临2025-013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