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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日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会议室(二)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核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873,858,595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广日股份股票16,129,450股,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857,729,145股,以此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为514,637,487.00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政策,并履行了现金分红的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请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

况。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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