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公司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