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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对企业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及披露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以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变更时间

1、《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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